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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普陀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18年,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和沪委发〔2017〕5号文精神,按照两个条例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新要求,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以大调研为契机,加强服务支持体系,完善综合监管网络,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执法工作合力,有力推进了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上海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最新要求,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受理工作,开展登记改革宣传和培训工作,实现登记申请“只跑一次”。重点培育四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通过降低开办资金门槛、放宽场地条件等,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暨联合会党委,坚持党建引领,引导社会组织等多元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创新。制定各街道镇培育社区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的建议方案,对专业调处类社区社会组织加大培育服力度,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开展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和专项检查,引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开展名存实亡社会组织专项清理工作,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夯实全区三级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基础建设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上海市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截止到2018年11月初,在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807个,其中社会团体13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76个。2018年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98个,其中社团12个,民非86个。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民政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把依法行政与开展民政普法教育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软环境治理相结合,与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相结合。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形成我局行政负责人认真抓,执法人员具体落实的良好局面,推动了工作有效落实。

(二)突出改革重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018年,结合市委、区委深入贯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区民政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

1、推进组织参与社区治理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区10个街镇已经全部成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按照区委《关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办〔2015〕9号)要求,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中心聘用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保障体系,枢纽式服务经费得到进一步保障。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枢纽式服务管理优势,加强党建引领,携手街镇社区基金会、社会组织联合会,完善服务支持保障,搭建社区供需对接平台,在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全面推动社区基金会建设。我区自率先在全市实现街道、镇社区基金会全覆盖以来,各街道、镇社区基金会充分发挥跨界融合的平台优势,广泛凝聚社会资源,有序拓展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民生和社区建设。2018年据初步统计,目前社区基金会资助开展项目159个,涉及项目金额达1787.4万元。项目主要涉及社区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养老服务、帮困助残、社区自治、疾病关爱、社区工作人才培养等方面。鼓励动员街镇社区基金会积极参与“新活力”首届上海社区基金会公益创投大赛。同时,在4月底,区民政局(社团局)联合普陀区行政学院、普陀区社区治理研究院开展为期两天的社区基金会专项培训,提升社区基金会资金募集、运行和管理水平。

三是举办供需对接、公益伙伴日活动。大力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联合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基金会、社会组织联合会等,通过多样形式,搭建社区供需对接和公益服务平台。在第八届“上海公益伙伴日及公益伙伴月”期间,普陀区公益伙伴日结合“大手牵小手”、社区基金会“爱”满社区开放日专场活动,10个社区基金会项目现场互动展演,携手真爱梦想、新力公益基金会,开展线上线下筹款活动,吸引300余人参与,聚焦社区公益和慈善,助力社区基金会能力提升。发挥“公益四进”的效应,倡导“让公益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深入挖掘公益伙伴月活动的展示、对接、宣传功能,整合公益资源,健全公益服务支持体系。各街镇在九月期间携手辖区社会组织,陆续开展了慈善法主题宣传、公益集市、互动体验、公益项目创投、供需对接、公益便民服务、慈善义卖、公益演出等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

2、完善服务支持体系

一是成立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暨联合会党委。自长寿路街道在2016年6月率先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普陀区10个街镇按照统一布局全部成立了社会组织联合会,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联合会的管理、服务、协调、自律的作用,创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新机制。成立普陀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暨联合会党委,联合会下设创新治理、调处类、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心理咨询、社区文体6个专业委员会。在公益伙伴月期间,区社团局携手联合会会专业委员会开展了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公益微论坛,为打造普陀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言献策,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促进社区健康和谐发展。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园区建设。区社会组织孵化园园区自2016年正式委托第三方管理运营,目前已经培育孵化20多个社会组织,主要为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以及在社会治理、社会公益事务等领域有发展潜力、辐射影响力和社区急需的社会组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要求,委托第三方对园区进行运营管理并开展绩效评估,不断提升孵化园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园区辐射全区作用。同时街镇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态势良好,长寿社区公益和治理促进中心、宜川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长征镇“馨里巷”社会组织孵化园地、长风社会组织孵化场地等相继新建投入使用,为进一步满足社会组织场地扶持、落地社区等方面创造了条件。

三是推进普陀区百家公益基地建设。我区积极响应上海市万家公益基地建设计划,去年启动了百家公益基地建设计划,并为123家公益基地授牌,为30名志愿者代表获颁发公益护照。今年,区民政局(社团局)委托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对已授牌的百家公益基地开展后续建设服务,同时开展今年200家公益基地创建工作,充分应用“公益上海”信息系统平台,进一步做实公益基地,通过基地对接公益服务与公益需求,展示公益文化,倡导公益精神,支持公益创业等。公益基地采用统一的公益标识,可根据自身特点设置公益岗位、公益项目或提供公益资源,同时为公益人士或公益组织提供公益活动信息、公益捐赠记录、公益服务记录、专业服务支持等。

四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和品牌建设。推荐优秀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普陀区第七期女性人才开发(创新发展)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发挥女性人才创新引领作用。推荐社会组织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参加市妇联举办培训班,提升负责人能力素质、发挥示范效应。动员十几家社会组织参加第二届上海“公益之申”评比,长寿路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剪爱公益发展中心获得“十佳公益机构”,悦苗残疾人寄养园获得“十佳公益基地”。推荐6位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市社工委和市建办举办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骨干研修班”等。

3、加强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协力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参与社区治理工作。按照《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加强我区社会团体监督管理的方案,联合财政等部门指导和监管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资产管理工作,确保维护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专项检查。严把年检关,大力推行年检和年报公示双轨并行制度。组织召开2017年度年检专题会议,对全区40多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年检培训,督促和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法人一证通办理、更新,及时完成网上填报,协同做好年度检查工作。按照不低于10%抽检方式,抽取78家社会组织,委托上咨会计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普陀区2017年度年检应检数681个,最终完成填报609个,完成率89.4%;年检合格547个,合格率80.3%;基本合格60个,占8.8%,不合格74个,占10.8%。

三是推进规范化建设评估。经过前期动员和宣传,普陀区今年申请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46个,其中申报5A等级8个,4A等级3个,3A等级35个。召开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培训会,委托第三方机构上门辅导,组织兄弟街镇社会组织之间进行创建工作实地参观、交流分享,切实有效地指导社会组织开展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提升社会组织上等级率。同时推进评估等级成果在政府购买服务、评优评先中的运用,逐步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自律与诚信的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借助登记指导、年检、规范化建设评估契机,加强社会组织自律诚信建设与引导。完善良好、失信信用信息记录,推进信用等级成果在政府购买服务、评优评先中的运用,逐步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自律与诚信的长效机制。根据信用等级系统统计,截至到目前,普陀区B等以上社会组织749个,其中A等以上275个。

4.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宣传

区民政局通过网络、报刊、公众号等多元化的媒体介质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媒体包括“上海社会组织网”、“上海普陀民政”网站和《新普陀报》等网站,以及“普陀公益汇”微信公众号。通过“上海社会组织网”动态发布社会组织各类登记的审批状态,及时更新便民服务指南,提供办理事项告知单和相关表式的下载、所在辖区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和地图查询等。网站内容还包含普陀社会组织发展的最新报道、政务要闻、社会组织动态和社会关注信息,以及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查询。通过《新普陀报》发布社会组织成立、注销登记公告、证章遗失公告及年度检查公告。积极通过《中国社会组织》、《上海社会组织》杂志等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优秀案例和先进经验。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和宣传。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

切实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作出相应处理,责令整改。结合年检和日常监管情况,开展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处置,完成了对9家名存实亡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程序,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结合居(村)委会换届选举,梳理更新预警信息员队伍。召开2018年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培训会,街道镇预警信息员近300人参加。动员指导各街镇镇开展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培训,完善综合监管平台信息录入,进一步夯实三级预警网络工作基础。

2、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根据市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区民政局、区社团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实施工作方案》,决定自2018年4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成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民政局相关科室及街道镇的职责。召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进会,进行全面排摸,依法对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取缔,并将相关信息和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彻底清除盲点和死角,形成打击整治行动的闭环。

3、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

在今年全市开展的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中,根据《普陀区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区社团局主要配合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对培训机构进行分类梳理,联动街道镇,运用预警网络排摸,汇总(摸清)总体情况;配合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依法规范有《办学许可证》的办学机构;负责对“无教育培训资质”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机构“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行为的查处。

(四)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大调研工作

按照区委关于大调研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区民政局主要牵头做好区社会组织专项调研工作。全区参与社会组织大调研的调研主体共45个,其中,委办局35个,街镇10个。目前累计开展社会组织类调研1052次,走访社会组织931家次,收集问题480个,已解决456个,解决率95%。问题主要集中在自身发展需求、政策扶持与保障、业务指导需求等方面。为切实回应和解决社会组织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区民政局、区社团局分两批召开了社会组织大调研座谈会,局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现场对社会组织提出的问题做了逐一回应,向社会组织作出了解释答复,并提供了政策口径。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积极对接职能部门;对于普遍反应的需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将梳理归纳提交市级部门统筹。

三、存在不足

随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成立社会组织数量增多,发起人动机、背景复杂,区民政局在登记管理中面临更多风险,相关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但需要进一步细化操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二是对社会组织存在“重登记、轻监管”的现象,在宽进严管的新形势下,要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工作。三是社会组织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和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综合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严格登记审查和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严格社会组织管理与监督,形成事中事后监管合力。

四、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区民政局按照市局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新要求,对社会组织进行依法登记管理,把握住工作底线,加快培育扶持,抓好信息公开,加强综合监管。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根据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从登记申请源头把关,做好党建基础覆盖工作;发挥社联会党委统领引导作用,着力建设社会组织党建宣传、党建活动、党员干部培训、党建服务基地,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质量。同时按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要求,做好社会组织领域统战工作。

(二)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工作

按照中央两办46号文精神,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放宽登记准入条件,鼓励和支持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严格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管理。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监督管理。按照市局和区网上政务大厅服务要求,全面实行社会组织登记网上办理,加强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培训和业务指导,保障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三)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

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加大对社区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满足社区发展需求,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和品牌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举办供需对接活动和上海市公益伙伴日相关活动,整合社会资源,促进跨界合作,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实现区、街道镇联动,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

(四)推动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发展

充分借助基金会“大手牵小手”社区基金会发展计划,与公募基金会对接,进一步提升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能力,促进社区基金会运作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的跨界融合,实现社区自治共治。进一步推进社区基金会品牌影响力建设,扩大社区基金会影响力。强化政策、人力、筹资、项目、财务等系统培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自律自治,促进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

(五)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队伍建设,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区的能力。开展登记、预警网络、信息宣传等业务培训,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人员能力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培养,联合条线相关行业指导部门,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等。发挥社会组织园区及街镇孵化园地的集聚品牌效应,注重培育一批品牌社会组织和优秀社会组织领军人物,增强我区社会组织影响力。

(六)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

通过年检、重大事项报告、走访等形式,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参与积极性和覆盖率,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推动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和民主机制。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集中清理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监督反应机制。


普陀区民政局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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