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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03月1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本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职能,提高法治建设实效

1.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重点推进养老机构“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政府效能。全年新进驻行政服务事项8项,全局共20项行政权力事项审批业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加强服务指导,提升网办等级,及时对“一网通办”社会组织登记指南要素进行修改更新,完成区级自建系统事项办事指南维护和调整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挖掘服务潜能,形成24项公共服务事项;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年内按照时间节点规定和任务要求,共完成8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任务,实现24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不断拓展和优化民政公共服务,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优化流程改造,完成“好差评”工作。

2.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推进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事项办理流程优化再造,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提升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在“上海发布”“随申办”上线“就医记录册申领”等27项“不见面办事”事项。指导全区受理中心优化二维码扫码环境,落实“好差评”系统动态二维码的对接,提高“好差评”动态二维码数据沉淀率。受理中心好差评有效评价共427043件,好评率达99.99%。会同区府办、区大数据中心、区财政局等部门,指导各街镇社区受理中心完成自助服务区的建设。至12月底,全区累计布设综合自助终端16台,累计服务41679人次。在曹杨、甘泉、真如、长征受理中心及金梅园居委会上线包含综合自助终端、自助寄取柜和智能门禁系统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12个条线66个大项事务的自助办理。除受理中心外,长寿街道已在创享塔园区及M50创意园区布设同时能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服务的新型综合自助工作台。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在普陀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将民政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以及财政资金的信息公开,按时间节点完成信息公开系统平台的备案、申请办结以及档案移交工作,2020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29条,主动公开率达到95.4%。非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126条。

(二)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民政领域监管。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养老民生问题,开展养老机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养老机构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探索信用监管方式,建设完成区级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平台。先后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情况排查工作、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社会组织年检以及非法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活动,实现日常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2.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将事前事中事后相关执法事项公布到“一网通办”平台、政府门户网站上,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时通过照相、录像、文字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过程合法合理,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可回溯管理。制定本单位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结合民政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法制审核制度》中规定的审核范围,做到条目化、事项化。

3.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和法定性,坚持以“负责人必须出庭”为原则,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通过以上率下的方式,带领民政队伍践行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法治宣传,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1.构建法治行政体系。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科室、事业单位依法行政,以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健全并严格执行局党组会、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文件前置审核、发文审核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法规制度,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2.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段和节点,积极宣传落实民政领域各项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结合七夕、国庆等重要节日,对婚姻登记的新人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全国首家省级婚姻文化展示馆——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打造民政法治教育宣传基地。

3.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及各类民政常用法律法规。组织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业务骨干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开展“四史”教育暨《民法典》专题党课,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民商法学副教授、民商法教研室副主任吴一鸣授课,帮助民政党员干部正确理解与适用《民法典》,提高民政党员干部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传达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上。

二、存在的不足

2020年,我局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上级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培训教育形式不够丰富,存在吸引力不足等问题;二是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不足,部分业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三、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有关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领会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最新讲话精神和历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会议精神,注重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把思想和行动更加坚决地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民政”建设全过程。

二是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加强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运用,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同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局奠定基础。同时督促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认真履职,落实民政系统法治建设责任清单,提高民政法治工作实效。

三是以不断夯实行政执法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民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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