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宜昌路(苏州河—昌化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方案的调整批复

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上报宜昌路(苏州河—昌化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方案情况的请示》(普建设中心〔2021〕9号)收悉(以下简称“方案”)。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原则同意工程范围、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本工程为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南起苏州河,北至昌化路,路线全长约1.6km,城市支路。

二、电力架空线入地

原则同意该工程电力架空线入地方案。

三、通信架空线入地

原则同意该工程通信架空线入地方案,区属单位管线入地及无主管线整治由区负责入地,经营性单位通信管线入地工作依据市级部门政策执行。

四、合杆工程

原则同意该工程进行合杆整治,主要包括变配电系统设计、照明灯杆、多杆合一、灯具的设计及防雷接地系统设计。

五、道路配套工程

原则同意该工程路面配套维修主要为配合架空线入地的道路沟槽修复及绿化恢复,以恢复道路使用功能。原则与原路面结构保持一致。

六、投资估算

工程总投资概算为5936.79万元(不包括市属架空线入地工程费和合杆整治费用),其中工程建安费3199.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9.00万元,预备费182.43万元,前期费用2105.69万元。具体市级补贴额度由市级部门核定。工程项目法人为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本项目采用代建制。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普府规范〔2019〕6号)做好项目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并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原《关于同意宜昌路(苏州河—昌化路)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方案的批复》(普建委[2019]12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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