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新槎浦疏浚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25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1-25 15:24:24
发文字号:
普建委〔2021〕4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水务局: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普陀区新槎浦疏浚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8〕95号)文件,由普陀区河道管理所组织实施了普陀区新槎浦疏浚工程。
本工程内容为:疏浚河道3516米,疏浚土方85922.22立方米。概算总投资1042.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4.72万元,独立费用127.98万元,预备费49.64万元。
经沪水务〔2020〕814号文件批复,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为915.887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835.5179万元,独立费用为80.3699万元,未动用预备费。
目前该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拟请市水务局安排工程竣工验收事宜。
特此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