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新槎浦疏浚工程竣工验收的请示

上海市水务局:

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普陀区新槎浦疏浚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沪水务〔2018〕95号)文件,由普陀区河道管理所组织实施了普陀区新槎浦疏浚工程。

本工程内容为:疏浚河道3516米,疏浚土方85922.22立方米。概算总投资1042.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4.72万元,独立费用127.98万元,预备费49.64万元。

经沪水务〔2020〕814号文件批复,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为915.887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为835.5179万元,独立费用为80.3699万元,未动用预备费。

目前该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拟请市水务局安排工程竣工验收事宜。

特此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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