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苏四期(天安阳光段二期)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凯旋门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上报苏四期(天安阳光段二期)景观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收悉(以下简称“初设”)。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位于苏州河南岸,西起天安阳光一期在建标段、东至M50标段已完成滨河绿带,涉及岸线长度约586米,面积约3385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内容,同意相关技术标准。

本工程主要包括:

1.移植原有绿化(部分乔木保留),拆除原有木平台、台阶、铺装和栏杆等。原有一级、二级防汛墙结构不做任何变动。

2.沿河岸新建深灰色沥青慢跑道573米、宽2.3米,面积1317.9平方米,距离河岸0.5米~5.0米。向内侧排水,设线性排水沟一道。混凝土结构作基层,深灰色沥青面层,中国黑花岗岩平侧石收边,河岸侧安装镀锌钢栏杆,距路面高1.13米,下口安装LED灯带。

3.步道南侧绿化按设计重新调整,计面积570平方米,安装景观照树灯、庭院灯若干。步道北侧绿化按设计重新调整,计面积1161平方米。距离跑道南侧一米设置仿真草皮围挡。慢跑道以北部分区域安排深灰色混凝土铺装面积612平方米,安装座椅、垃圾桶若干。

三、批准工程总投资概算为75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6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1.3万元,预备费49.7万元。建设费用上海凯旋门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程序做好相关手续,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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