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落实《建筑物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区相关委办局,各街道镇,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建筑物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建应急联〔2019〕253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建筑物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根据文件精神成立“普陀区建筑物空中坠物风险隐患治理工作推进小组”,区建管委、区房管局为牵头单位,各街道镇为配合单位。原则上由相关单位的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本项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原则上由各单位担任2018年我区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联络人的同志继续担任,如遇原联系人岗位调整的,自行轮替,并将新的工作联络员及其联系方式报建管委备案。

二、工作分工

区建管委在业务范围内做好辖区内高空坠物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监督,对疑难问题组织协调会商。负责辖区内公共建筑幕墙和质保期内楼宇节能保温外墙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

区房管局在业务范围内做好高空坠物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监督,对疑难问题组织协调会商。负责高空坠物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监督负责对辖区内既有高层建筑、沿街建筑及人流密集场所的建筑外立面、装饰物、外挂物及建筑物外挑结构、檐口、平顶等;装饰物或承重构件、阳台、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遮阳蓬、花槽、晾晒装置等联接;避雷装置设施安全以及质保期外楼宇节能保温外墙安全、外墙粉刷层、面砖掉落、空鼓等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对上报物业管理平台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

各街道镇负责书面督促本辖区范围内房屋业主、使用人和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安全自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将管理区域内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情况上报物业管理平台,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通过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处置空中坠物事故隐患;负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建立档案并进行分类梳理、销项管理、反馈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

区绿容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委、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区国资委、区科委等行业管理部门要落实本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自行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建筑户外设施专项检查和隐患治理的组织推进。

三、检查重点

各相关单位应结合本市汛前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对前期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以及通过12345、12319、96212等相关热线上报反映有问题的建筑,进行重点检查和复查。检查重点如下:

1.高层建筑、沿街建筑及人流密集场所的建筑外立面、装饰物、外挂物、以及建筑物外挑结构、檐口、平顶等有无损坏或存在坠落风险;装饰物或承重构件、阳台、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遮阳蓬、花槽、晾晒装置等联接是否牢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高空坠落风险。

2.节能保温外墙安全和外墙粉刷层等掉落风险。节能保温外墙、外墙粉刷层、面砖是否有开裂、空鼓和存在掉落风险,存在风险点部位是否已落实警戒措施。

3.幕墙建筑安全。幕墙质量保修及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幕墙框架结构构件、玻璃、石材及各类板材有无变形、松动;结构胶(密封胶)有无脱胶、开裂;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有无防护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是否发生过使用安全等问题;是否具有明确的幕墙安全维护责任人并落实责任人公示等情况。

4.避雷装置设施安全。避雷针(避雷带)是否有断裂或锈蚀情况,安装是否牢固,接地装置附近土壤是否有沉降现象等。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房屋业主和使用人是房屋建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建筑和相关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日常维护工作。房屋租赁单位(个人)应当配合业主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屋管理单位负责具体检查工作的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并报告业主落实整改。建筑物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对损坏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存在法定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要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市民、房屋业主、相关单位的思想认识,自觉履行房屋安全主体责任。

(二)不断强化条块联动机制

区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与各街道镇的联动,督促行业内的被管理单位开展建筑物空中坠物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在各街道镇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过程中给予支持,会同各街道镇对业主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协助相关责任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三)分类治理确保措施到位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分类施策,对能及时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计划,限时修复或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修复或存在困难的,落实安全监护责任,制定应急措施,做好警戒,控制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各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屋管理单位还要针对所管房屋可能产生的风险类型,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提高风险防范和各类突发事故处置应对的综合能力。

五、信息报送

各部门按照工作分工,每季度末汇总当季检查和治理情况并填写汇总表格。各行业管理部门将汇总情况表向区建管委报备。各街道镇将辖区内建筑幕墙和质保期内楼宇节能保温外墙的隐患及治理情况报区建管委汇总;将物业管理区域内既有建筑外立面(含质保期外楼宇节能保温外墙)、装饰物、外挑构件及建筑附属外挂物(含空调外机架及遮罩、遮阳蓬、花槽、晾晒装置等)、避雷设施的隐患及治理情况报至区房管局汇总。房管局将各街道镇的报送情况汇总后再行向区建管委报备。

区建管委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zhangxz@shpt.gov.cn,区房管局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shijj1@shpt.gov.cn。纸质档请加盖单位签章后通过区政府交换箱流转至区建管委规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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