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加下半年河道整治项目资金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根据《普陀区河长制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区须于年底实现地表水质达标率84%的考核目标,并新增两个市考达标断面。为确保完成考核任务,经多部门研究并报分管区领导同意,拟于下半年对外浜水系及中槎浦、新槎浦两条市级考核河道实施水生态整治。

一、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外浜水系为我区唯一还未成片区治理的水系,受老真北村动迁基地影响,是我区目前整体水质最差的区域,在国家黑臭水体督查中曾被重点关注,也是住建部卫星遥感黑臭水体时,上海市点位最为密集的区域。该区域原计划于区域水系调整结束、老真北村动迁完成后实施生态修复,现根据考核要求,拟提前实施。

中槎浦、新槎浦是我区两条骨干过境河道,流速快、其中中槎浦还是通航河道,由于受上游水质影响,常规整治措施难以实现水质达标。为完成考核任务,计划于这两条河道实施污染生态拦截和强化治理措施,实现考核断面水质达标。

二、 资金需求

项目法人单位普陀区河道管理所已委托技术单位编制完成两个项目的工可方案,区建管委委托第三方评估单位对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和造价评估。外浜水系生态整治预计费用2323万元,中槎浦、新槎浦生态整治预计费用2361万元,今年下半年拟使用30%的项目资金。

建议区财政部门核准上述项目的资金申请,尽快启动政府采购平台招标工作,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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