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金昌路—交通路(嘉定区/普陀区区界—普陀区/静安区区界)道路新建、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4000201700155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11-03
发文字号:
普建委〔2017〕155号
发布日期:
2017年11月0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上报金昌路—交通路(嘉定区/普陀区区界—普陀区/静安区区界)道路新建、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普建设中心〔2017〕19号)收悉(以下简称“初设”)。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工程范围、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该项目西起现状金昌路/金迎路交叉口东侧(普陀区/嘉定区区界),沿规划走向向东至彭越浦河(普陀区/静安区区界),包括大洋桥以东静安区段部分道路,全线由金昌路和交通路组成,道路全长约11.26km。其中金昌路—交通路(嘉定区界—S20外环线)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采用60km/h,金昌路—交通路(S20外环线—静安区界)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采用40 km/h。
二、原则同意工程的初步设计方案。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的横断面设计、路面结构设计、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和附属工程设计。
三、批准工程总投资概算为409599.6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66939.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02.02万元,预备费3907.07万元,前期费用327551.22万元。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严格按照项目基建程序做好相关手续,落实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抓紧组织实施,确保该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