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青少年中心加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SY002442400020170006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5-22
发文字号:
普建委〔2017〕64号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2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普陀区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报请2017年普陀区青少年中心抗震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函》及编制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普陀区青少年中心项目位于枣阳路108号,工程建设用地总面积10900,建筑面积为26273.81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3669.61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2604.2平方米。。
二、总体设计
(一)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
(二)本项目按抗震设防类别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IV类场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g和特征周期0.9s等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具体根据市抗震办《关于普陀区青少年中心加固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意见》(沪建抗超[2017]23号)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抗震加固优化设计,并在施工图阶段予以落实。
(三)本项目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其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定为B级进行防雷设计,具体要求按照《关于上海市普陀区青少年中心建设项目防雷部分设计的征询意见》(沪防雷[2017](建征)字第0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应按国家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要求落实节能措施,并按《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要求设置无障碍设施。
三、总投资及其他
(一)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7716.9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5562.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为1310.86万元,预备费约为843.66万元。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经费解决。
(二)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的其他意见,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研究、吸收。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