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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机构职责

2024年01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1、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机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信访、保密、会务、档案、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开展信息系统开发、应用、维护及信息安全等工作。牵头法制指导、法制宣传、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开展政策法规研究、规范性文件审查。

2、组织人事科。负责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调配管理、工资福利、绩效考核、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出国(境)管理等工作。负责拟定业务培训、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牵头做好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业务培训、岗位培训。负责退休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等工作。

3、执法协调科。负责组织跨区域执法行动、联动联勤、相关执法保障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开展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管辖权限界定和移送工作。负责各类投诉举报的受理、协调、答复等工作。落实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执法工作数据的统计、分析、研判工作,协调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模式等。

4、执法监督科。拟定执法办案、业务操作规范,承担执法证管理工作。负责对相关执法程序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负责对重要案件、重复投诉、各类建议书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察督办。组织落实执法社会满意度、第三方评价等社会评议工作。

5、案件审理科。负责相关权责清单、执法事项的梳理、调整、公布等工作。负责区级城管案件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等工作。负责相关执法案件办理指导、审核听证、法律咨询等工作,落实法律文书管理、案件信息归集和案卷评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工作,做好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工作。配合街镇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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