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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普陀区社会福利院等15家保基本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116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12-03 09:30:47
发文字号:
普发改价管〔2020〕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普陀区社会福利院等15家保基本养老机构
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
区政府:
为维护入住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普陀区养老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核定流程,经由养老机构申请,区民政局初审,我委委托第三方成本监审等程序,结合各养老机构实际运营情况,在审核的基础上拟对区福利院等15家保基本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进行核定,具体调定价方案详见附件。
当否,请批示。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