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全文】普陀区加快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推动桃浦智创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2022年08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陀区加快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推动桃浦智创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加快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推动桃浦智创城转型发展,是普陀区落实中以国家间合作战略和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推动科创引领、产业立区,全面建设“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的重要举措。根据《中以创新合作行动计划(2022-2024)》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普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中以两国战略合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服务上海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发展“五型经济”、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大局,全面落实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普陀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开放、绿色、智慧、融合”发展,高举中以(上海)创新园牌子,全面推进桃浦智创城建设,举全区之力支持园区发展、推动桃浦转型,打造国际创新合作示范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特色承载区、普陀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

(二)发展原则

1.坚持开放合作。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大扇面创新资源,以中以创新合作交流为纽带,积极开展与以色列和其他国家的国际创新合作交流,打响中以(上海)创新园、桃浦智创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国际、国内创新技术、项目、人才、资本等创新资源集聚,提升园区创新水平和加速产业项目落地。

2.坚持创新引领。把创新作为园区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将科技创新贯穿于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环境打造、产业集聚的始终。注重应用BIM、海绵城市、智慧园区等新技术和新理念,探索国际创新合作新路径、园区建设运营新机制,健全研发、转化、落地等全链条转化机制。

3.坚持绿色发展。以桃浦中央绿地建设为标杆,树立园区高品质开发、高标准建设、高能级配套形象基调,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分布式清洁能源系统等示范应用,实现园区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4.坚持数字赋能。以数字化赋能园区建设、管理和产业发展,加快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立并依托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综合管理数字化、生产性服务数字化、生活性服务数字化,加强数字场景应用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打造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的先行示范。

5.坚持区域联动。加强与国内其他中以合作园区互动协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围绕科技金融、先进材料、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特色产业,打造服务长三角、辐射国内、面向国际的特色产业新高地。

(三)建设目标

围绕打造国际创新合作示范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特色承载区、普陀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目标,通过三年(2022-2024年)的努力,在园区形成以下功能格局:

1.国际创新合作交流更加密切。硬件基础更加完备,国际会议、活动载体系统基本形成,国际重大交流活动适时举办,中以创新合作交流项目加快集聚,与国内其他中以合作、国际合作创新园区的交流协同进一步加强。

2.载体开发建设形象逐步显现。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完成智创TOP综合体等项目建设,土地出让高质量推进,科研产业用地出让基本完成。核心区道路网络基本形成,沪嘉高速抬升等重大工程项目启动建设。

3.产业培育支撑体系基本形成。科技企业孵化器逐步完善服务机制、扩充载体,生态运营中心等一批产业支撑平台陆续投入使用,中以(上海)创新园专项资金、基金规模、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产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4.重点项目培育引进成效显著。围绕桃浦智创城特色产业定位,普陀区四大重点培育产业,上海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布局,龙头引领、以商引商格局不断加强。

5.综合服务体系明显改善。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凸显特色,中央绿地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文商娱功能进一步完善,高能级文化、体育、商业、医院、教育配套项目全面建设,集聚高端人才的宜居环境更具吸引力,打造政务服务“一站式”窗口标杆。

到2030年,建设成为更具全国影响力的国际创新合作示范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要承载区,对普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形成显著的引领、支撑作用。

二、任务举措

(一)加快园区开发建设

1.提升园区规划能级。围绕产城融合要求,推动园区规划微调,加强研发用地供给、科学调整混合用地比例,适时优化拓展区的规划方案。

2.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设,“三个一批”有序推动重大项目落地,逐步构建园区宜商宜业宜居氛围。

3.加快基础设施布局。积极争取交通设施项目落地,推动园区内高品质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园区高品质水系环境、生态活力滨水空间、雨水调蓄等项目建设。

4.加强公共服务配置。高标准建设一批文化、体育、商业、养老、社区公共服务等设施,形成智慧高效、特色鲜明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加强园区产业集聚

5.主动承接战略任务。围绕中以建交30周年等重大关键时点,聚焦《中以创新合作行动计划(2022—2024)》具体要求,大力争取两国在科技、卫生、文化、环保等领域合作任务和项目。

6.加快形成产业特色。做强园区“精(金)彩(材)人生”等重点产业格局,力争纳入上海市产业地图布局。率先形成生命健康产业优势,依托同济大学医学院,加快建立生命健康产业转化平台,探索打造干细胞工程产业联盟,积极引入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不断做实生物医药产品注册指导服务工作站,支持企业申请纳入生物药品通关便利“白名单”等。积极引进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科技金融等产业龙头企业,带动形成特色集聚。

7.全面优化招商模式。加强桃浦智创城与桃浦镇招商工作一体化协同,围绕国际创新需要,组建专业工作团队,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熟悉园区和企业经营运转、理解产业发展内涵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对接重点招商机构、开发主体、行业龙头,围绕园区产业定位导向,建立招商项目储备库,推动产业链招商。依托重大产业、创新活动,加强政策宣介、项目对接和跟踪引进。

8.着力加强创新培育。鼓励园区内技术转移平台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园区内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扩容,打造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培育潜力企业的高质量孵化载体。支持园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培育认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力争打造市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三)擦亮园区创新品牌

以桃浦智创城整体区域承载“中以(上海)创新园”品牌,以“中以”品牌为引领,提升能级、做实功能、丰富内涵、扩大影响,逐步打响桃浦“国际创新城”品牌。

9.全力争取国家授牌。对标国家部委认定标准,加快推动园区产业创新功能建设,力争打造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以高技术产业合作重点区域。

10.探索设立离岸平台。探索在以色列设立具备离岸创新、技术引进、企业招引等功能,聚焦服务园区发展的离岸创新中心,为园区对接更多创新资源。

11.做强创新活动品牌。深化推动中以创新创业大赛挑战赛机制,吸引两国企业互换技术需求,展开良性竞争合作,攻克技术难关。启动“中以联合研发计划”,支持落地园区的以色列创新署授牌的孵化器与国内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展开产学研合作。做实“长三角中以创新平台合作网络”,加强与长三角国际合作创新主体联动,推动落地项目和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强重大产业活动在园区布局,持续扩大上海数字创新大会活动影响。不断提升“以色列日”园区活动内涵、人气,打造国内外创新创业人才文化交流重要平台。

12.打造创新资本高地。加快筹备设立中以产业基金,与中以天使基金形成衔接、协同,投资园区优质项目、引导被投项目落地,带动形成产业资本和创新活动集聚高地。

(四)优化园区政策服务

13.强化产业政策带动。在区科技专项资金下设立中以(上海)创新园专项,优化中以(上海)创新园区级专项政策实施,强化与区“3+5+X”产业政策体系协同形成叠加优势,进一步支撑园区项目引进培育。发挥园区政策窗口作用,加强市、区政策宣传、服务,提升园区企业政策信息获取、政策扶持申报便利度。支持园区重点企业、优质项目申报国家、市级重大专项支持。

14.探索特殊政策复制。积极争取外商经营投资便利、跨境金融管理、人员管理、国际互联网数据跨境、税收制度等特殊政策经验在园区复制。推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审批权下放,探索技术合同登记告知承诺制。

15.加大人才引进培育。推进园区“上海市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园区创新创业人才落户的支持力度。扩大外国人才工作许可便利,加快推进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两证合一”,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探索试行口岸电子签证,争取扩大免签证入境范围、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增加外籍高层次人才永居申办直推名额。

16.完善企业服务体系。设立涵盖人社、法律、工商、税务等业务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实现政策服务“上门办”,扩大线上办理范围。配置联络专员,根据园区企业发展动态主动提供全流程“保姆式”服务。推进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在园区内设立科创企业金融服务站,开展对技术型企业的融资对接服务和指导。设立园区人社服务站,配置人社联络专员,为园区企业提供人社综合服务。依托园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点和快速维权通道,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

三、保障措施

17.完善领导机制架构。理顺桃浦智创城管委会、中以(上海)创新园管委会工作机制,做实管委会及其办公室。

18.落实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区级部门推进合力,协调解决园区开发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建设、重要活动开展、重点企业引进等。

19.强化市区联动协同。加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与市级部门沟通联系。

20.优化运营主体管理。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理顺公司运作机制,建设高层次国际化园区管理和经营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