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关于《普陀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决策草案)的起草说明

2021年05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普陀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区居民提供更高质量、更广范围、更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区司法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0]20号)的要求,牵头制定《普陀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2、《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20]20号)。

三、决策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七大部分、二十条内容,涉及法治宣传服务、律师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基层法律服务、调解服务、居村法律顾问、两公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多个业务领域。

第一部分主要是从顶层设计的层面概括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理念的产生及其重要意义,并结合区情,分别提出了普陀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近景目标(2022年)及远景目标(2035年)。

第二部分从优化基层社会治理的角度,分别对普陀区人民调解服务、法律宣传服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特定群体法律援助服务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从优化法治环境、更好实现依法治区的角度,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如何在优化普陀营商环境、促进普陀党政机关依法履职能力以及进一步实现司法公平正义三个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第四部分从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对普陀区企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第五部分从创新服务模式的角度,对如何进一步提升普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社会化程度、协同化能力、标准化水平、智能化水准提出了工作要求。

第六和第七部分分别从人才经费保障和政治组织保障两个方面细化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