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关于《普陀区支持中以(上海)创新园 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起草说明

2019年10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贯彻落实《中以创新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1)》和上海市深化中以创新合作有关要求,根据推进建设中以(上海)创新园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普陀区“3+5+X”产业政策体系等有关政策规定和相关企业、机构调研情况,区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普陀区支持“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将该文件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8年10月,中以两国共同签署《中以创新合作行动计划(2018-2021)》。为落实上海市与以色列国家技术创新署签署科技创新合作文件相关内容,上海市拟集聚全市优质创新创业资源,于普陀区桃浦智创城区域推进建设“中以(上海)创新园”(以下简称“园区”)。

为进一步加快园区建设和运营,加强园区内重点载体、企业、项目、技术、人才等的引进、落地和培育,推进产业集聚和技术成果转化,普陀区积极推进了区级配套政策制订工作。

二、制定依据

1、《普陀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普投资规范〔2019〕1号)

2、《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19〕2号)

3、《普陀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实施意见》(普人社规范〔2018〕2号)

4、《普陀区加快发展金融服务业实施意见》(普金融办规范〔2019〕1号)

5、《普陀区加快发展融资租赁业实施意见》(普金融办规范〔2019〕2号)

6、《普陀区加快发展专业服务业实施意见》(普发改规范〔2019〕1号)

7、《普陀区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与机器人产业实施意见》(普科合规范〔2019〕3号)

8、《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实施细则(试行)》(沪科规〔2018〕10号)

三、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不仅吸收了普陀区现有“3+5+X”产业政策体系(2019版)的内容,还积极借鉴了区外有关政策,采纳了普华永道政策建议,通过调研和企业座谈,紧密结合园区建设需要,制订了9个方面18条措施。

一是鼓励引进创新主体。包括降低主体开办成本1条措施。

二是鼓励引进功能平台。包括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创新载体建设2条措施。

三是鼓励引进专业服务。包括支持开展专业服务、支持购买专业服务2条措施。

四是鼓励创新创业创造。包括支持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3条措施。

五是鼓励创新项目转化落地。包括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创业项目产业化2条措施。

六是鼓励高层次人才集聚。包括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满足优秀人才居住需求2条措施。

七是鼓励中介参与建设。包括支持中介机构参与企业招商、支持中介机构推动技术转移2条措施。

八是鼓励融资方式创新。包括设立市场化专项基金、支持金融资本进入、支持企业上市融资3条措施。

九是其他有关情况。支持对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有重大贡献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