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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预算主管部门:

2017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11日起实施新制度。为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现对本区全面推进《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在要求;是规范政府会计核算,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迫切需要;是准确反映政府运行成本,科学评价政府绩效的重要基础。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

二、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培训学习,准确理解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加强培训学习,是确保《政府会计制度》有效贯彻实施的重要基础。各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预算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培训方案,切实加强对新制度的培训工作。要注重把新制度的培训学习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结合,与政府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资产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学习相结合,与各单位经济业务实际相结合,使单位财务人员进一步丰富知识体系,准确理解《政府会计制度》制定的背景、变化,真正学深弄懂悟透,全面掌握新制度的各项规定,提高职业判断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

(二)调整更新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助力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能力提升

会计核算信息系统是确保《政府会计制度》有效贯彻实施的技术支撑。各预算主管部门应结合新制度的要求和本部门管理要求,指导所属单位及时调整更新会计核算信息系统,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辅助开展会计核算,并选取部分单位进行信息系统的模拟测试,及时完善系统,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系统所生成的信息能够满足政府会计改革和单位管理的需要。

(三)全面核查资产负债情况,夯实政府会计改革工作基础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管理的科学规范,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会计制度》有效贯彻实施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预算主管部门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规定,指导所属单位对单位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置,确保新制度执行时单位资产、负债数据真实、可靠和完整。

(四)积极应对,确保新旧制度衔接工作平稳有序

各预算主管部门应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等文件要求,在单位会计信息系统调整改造和资产负债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指导所属单位健全完善本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明确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坏账准备计提等会计政策,加强会计核算与单位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和内控制度等政策的协调。同时,指导所属单位做好财务会计科目和预算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的新旧衔接等各项工作,保证新制度顺利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20188月前)

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在区财政局对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培训的基础上加强对所属单位的领导、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信息系统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分层、分批、分行业多形式的培训,确保培训工作做到“全覆盖”和“无盲区”。

(二)试点运行(2018第四季度)

20189月底前,各预算主管部门完成本部门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调整更新。201810月起,在不影响单位2018年度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各预算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按照新制度核算要求同步试点运行,并总结试点经验,为本部门和本单位2019年全面执行新制度奠定基础。

(三)跟踪指导(2018年和2019年)

各预算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培训学习、会计信息系统调整更新和资产负债清查核实等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预算、决算、资产管理、信息技术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同时密切跟踪《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情况,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推进新制度在各单位的切实执行。

(四)监督检查(2020年)

2020年起,区财政局将《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财政监督检查和事业单位年报审计重点关注内容,检查所属单位执行落实《政府会计制度》的具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所属单位进行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为保障《政府会计制度》的顺利实施,区财政局成立《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共同推进《政府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要加强统筹规划、组织领导,把《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准备、周密部署。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沟通协调

政府会计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又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系统工程,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准确认识和理解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深入分析执行情况,及时应对和解决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积极向区财政局反馈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要以贯彻实施新制度为契机,加强单位会计核算与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的协调,不断提升部门和单位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水平。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1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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