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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节能降耗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2021年工作总结

1、强化落实节能责任管理

一是做好节能目标责任分解。围绕市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和任务要求,年初即对“双控”目标和重点工作做好分解,研究制定全区节能目标任务安排,通过区节能办文件形式下达至各领域主管部门和街道、镇,并加强跟踪管理,合力推动全区节能减排工作。二是加强重点企业节能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耗“双控”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的要求,通过重点用能单位碰头会和现场走访指导等方式,完成市级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目标评价考核和年度指标分解并上报市发改委。落实工业企业、非工业企业、建筑楼宇三类区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分解下达和上年完成情况通报。保持与重点用能企业的顺畅沟通,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助力企业完成节能目标。

2、推动产业节能绿色发展

一是支持节能项目实施。对用能主体实施的节能项目给予65.69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涉及节能技改及节能产品应用、绿色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领域。二是落实推进清洁生产。推动企业申报市级清洁生产项目,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动开展防污治污和清洁生产。三是支持合同能源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搭建交流平台,推动节能服务机构与用能企业对接,鼓励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四是推进“四绿”创建工作。根据市级要求,主动走访园区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推进绿色产品和循环化园区创建工作。

3、筑牢建筑楼宇节能基础

一是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和能源审计。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共计19.36万平米,其中节能率不低于15%的共计12.6万平方米。开展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69万平方米。对10栋公建楼宇开展能源审计,完成能耗公示10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能耗公示均超额完成市下达年度指标。二是落实新建项目节能监管。建筑节能备案率达到100%,安排专人负责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及材料监督抽检,未发生建设项目擅自变更节能设计或降低节能标准的情况。三是稳步推进大型公建用能监测管理。进一步完善区建筑能耗监测系统运维管理体系,完成5栋大型公建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安装联网工程。

4、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

一是持续加强目标管理。有效落实《区机关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区机关能耗监测系统管理办法》《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区机关集中办公点禁塑限塑工作要求》,预计可完成市下达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下降率等节能目标。二是推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完成11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提出节能管理建议,指导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三是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截至2021年底,全区77个机关(参公)单位参与创建,已有59个机关(参公)单位创建达标,提前1年完成100%参评、70%创建达标的目标。机关大院内63个机关(单位)成功创建市级节水型机关,组织指导2所学校、1家医院创建市级节水型示范单位。

5、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开展“美丽普陀全面减塑”签名活动,举办减少塑料制品使用“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公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系列宣传活动,在各大商场、集贸市场、机关集中办公点等张贴海报、设置宣传展板,持续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二是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开展各领域专项检查,引导市场主体贯彻塑料污染治理要求。三是完善回收处置机制。在公共机构办公区域配置21个智能回收设备,在全区设置63个塑料类专业回收设施,指导市民正确分类投放。

6、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

一是贯彻落实节能审查要求。开展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做好存量项目和新批复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二是加强能源计量管理。组织15家单位完成能源计量核排查工作,督促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器具配备、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开展对2家用能主体的能源计量双随机检查,检查情况良好。三是开展过度包装商品执法检查。完成产品抽样8个批次,经检测其中6个批次不合格,相关后处理工作均已完成。四是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宣传和双随机检查。对2家能效标识产品销售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未发现问题。

7、持续优化城区生态环境

一是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2021年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4天,优良率为88.8%,PM2.5为29微克/立方米,PM10为47微克/立方米,区域降尘量为4.0吨/平方公里?月,均达到考核要求。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完成7家重点企业VOCs2.0治理,完成70家印刷单位、加油站及生产型企业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等情况排摸调查,完成5家企业8套VOCs末端治理设施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完成33家36套餐饮企业高效油烟净化器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和平台改造升级。三是有序推进绿化建设。完成新建绿化21.28万平方米、绿道8.13公里。成功创建8条市级林荫道。

8、组织各类节能宣传培训

一是大力开展节能宣传。以“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为主题,举办了节能宣传周主题日活动,宣教节能政策,强化节能意识,推广节能技术,为产业经济发展助推加力。举办“绿色普陀,低碳有我”低碳宣传日活动,聚焦“衣、食、住、行、用”五个方面,积极推广低碳理念,指导市民低碳行为,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二是加强节能相关政策、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多领域、多场次企业节能系列培训,做好节能政策宣传和新兴节能理念、措施推介。举办分项计量使用、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功能讲解等培训会,宣贯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推介相关技术、标准。三是举办节能特色活动。举办“数字驱动 低碳节能”为主题的区科技节节能论坛,邀请行业专家举办主题演讲和圆桌交流,同步开展了线上节能科普知识竞赛,普及节能低碳知识。

9、推进节能低碳示范创建

一是推进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积极开展真如城市副中心低碳发展实践区的中期评价,完成中期自评价报告,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反馈结果,中期评价结果为“通过”。二是聚焦绿色生态城区发展。在完成桃浦智创城国家三星级绿色生态城区创建的基础上,推进真如城市副中心创建绿色生态城区工作,已完成《真如城市副中心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初稿编制。三是推动绿色低碳交通发展。新增公共停车泊位489个,协调完成停车资源共享项目13个、共享泊位310个,新增公共充电桩1243个。列入市级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名单的4个小区均已完成建设。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普陀区将继续在市节能减排办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关于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要求,结合区情实际,着力抓好以下八方面重点工作:

(一)科学分解节能责任目标

紧密对接国家、上海市““十四五””期间关于节能工作的新要求,严格落实市下达各项指标任务要求,结合区域转型发展实际,做好全区各项节能降耗指标、重点工作分解,并下达至各领域职能部门、各街道(镇)。加强区节能办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做好产业、建筑楼宇、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减排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积极提升产业能效能级

一是推进制造业能效提升。聚焦重点用能单位,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用能特点,积极开展节能技术应用,加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参与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二是推进服务业能级提升。不断提升服务业经济密度,以产业能级提升有效对冲能耗刚性增长。围绕商场、旅游饭店等高能耗服务载体,加大节能工作推进力度,引导开展能效对标、能耗公示,大力推动各类节能综合改造和节能调适。

(三)推动建筑交通领域节能

一是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严格落实新建建筑节能审查、绿色建筑审查、节能验收等全过程监管,指导新建建筑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技术和产品,促进BIM技术、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绿色二星及以上比例达到100%。二是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依托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数据和建筑能源审计成果,推动建筑能效调适,引导支持业主、物业单位挖掘设备节能和运行节能潜力。鼓励商业、旅游饭店、办公等既有公共建筑积极提升运行能效,稳步推进节能改造。三是提升建筑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功能。继续推进大型公建分项计量覆盖,持续做好监测系统平台运维和功能挖掘,推广能耗监测数据共享应用。四是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布局。新建停车场100%配备充电设施,实现1公里服务半径全覆盖;按照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停车场(库)快充充电桩数量不少于总车位数量3%的要求,推动既有充电桩直流快充更换和智能充电桩建设。继续推进充电桩示范小区和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

(四)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示范

一是持续做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继续进行能耗公示实践,为公共机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数据核算提供基础依据。二是积极推进节能项目实施。继续推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结合能源审计成果,不断挖掘公共机构节能潜力,鼓励开展节能改造和节能调适,推动公共机构有序、适时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三是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以示范创建促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各方面工作,有效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

(五)大力推广光伏项目建设

一是严把增量源头,根据市级部门制定的政策要求,按照新建建筑按照“能建应建”原则,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动,在立项审批、土地出让、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各环节,严格落实光伏开发要求。二是引导鼓励支持,完成存量建筑屋顶资源排摸,探索建立光伏指标任务分解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带头实施光伏建设,搭建光伏企业和用户对接平台,合力推动全区存量建筑领域光伏建设。

(六)优化用能主体管理服务

一是优化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探索将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节能管理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计量器具配备、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进一步强化奖惩机制,探索考核结果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政策扶持联动,提升企业积极性和重视程度。二是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监测。开展能源计量审查、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鼓励扩大在线采集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提升用能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培训和服务沟通,让企业更全面了解节能政策、低碳理念、技术信息,发挥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带动作用,推动更多节能项目落地。

(七)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

一是加强源头控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管理,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塑料制品禁限目录,积极落实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的禁止、限制使用要求。二是推广替代产品和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落实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制度要求,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在本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和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替代产品。三是规范回收利用处置。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可回收物体系的规范管理,优化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对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场所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建立医疗废物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

(八)营造节能低碳创建氛围

一是发挥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加大《普陀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意见》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各领域重点用能企业召开讲座、培训、座谈,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让企业更全面了解节能政策、低碳理念、技术信息。二是继续做好低碳社区经验复制推广,结合社区旧住房成套改造、美丽家园、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美丽楼道、共享充电桩等项目,因地制宜引入节能产品和技术,使节能理念、技术惠及更多普通居民。三是继续推进真如副中心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以绿色建筑为标准,以低碳发展为要求,建设低碳示范工程,推进绿色生态发展。四是搭建平台支持用能企业与节能服务机构对接,定期组织工业、商业、旅游饭店业、楼宇物业等领域节能管理、技术宣介研讨互动,促成项目实施。五是持续开展节能低碳宣传,组织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强化节能低碳、绿色生态理念。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的宣传解读,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塑料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2022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安排

上海市普陀区节能减排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2022年度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安排

责任部门

领域范围

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目标

发改委

全区

综合能耗增长2.3%以内,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4%

商务委

工业

总能耗增长2.3%以内,

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2.4%左右

建管委、商务委、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委、机管局

建筑楼宇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5万平方米,其中5万平方米节能率不低于15%

机管局、教育局、

卫健委、科委、文旅局、体育局、街道(镇)等

公共机构

区级机关、街道(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分别下降2%左右

其它区级公共机构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能耗有所下降

街道(镇)

区域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非工业统计样本企业

总能耗增长2.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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