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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普府办〔2011〕4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2011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监督行政权力、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着力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努力开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相一致、与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相结合、与“两高一少”目标相匹配、与人民群众需求呼应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一、主要任务
  (一)积极认真做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市、区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控制和节约用地等决策部署,及时公布落实措施和执行情况,以公开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及时公开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的政策措施,特别要做到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教育收费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及时公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创业扶持政策、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公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
  (二)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在决策中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纳入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听证制度,防止听证过程中的形式主义。
  (三)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按照“权力取得要有据,配置要科学,运行要公开,行使要依法,监督要到位”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把公开透明融入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强化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完成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全面完成所有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着力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实现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对自由裁量空间分档设限,进行细化量化,制订标准。
  (四)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加强内部公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少数人滥用权力。在清权确权、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中,要依据法定职责,着重从行政审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查找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防止权力滥用。
  (五)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认真落实《2011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完善社会评议和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继续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工作。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
  (六)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进一步推进镇政务公开,推进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有机结合,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质量。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内容,重点公开就业创业扶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征地补偿、扶贫救灾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和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发挥好“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等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中的作用。
  (七)加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
  认真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的意见》(沪府办〔2006〕49号)有关精神,加快落实“一头管理”和“一口管理”,积极探索“全年无休,全区通办”。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要按照本市要求和本区实际进行规范,推进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八)做好基础性工作,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日常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确保高质高效履职。针对政务公开目前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理论探索、实践创新。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切实办好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反映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及开展学习交流。
  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接受监督的重要体现,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工作。要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加强对公权力的约束。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培训,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长效开展
  要善于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并及时转化为制度规范,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公开和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检查评估办法,将年度考核评估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增强考核评估的权威性,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应用。
  (三)加强自查自纠,促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自查自纠,切实查找政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廉政建设、政府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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