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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2018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称“五公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

一、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开

(一)推进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和产业发展政策公开。定期向社会通报本区经济社会运行重要统计数据,介绍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等,同步开展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增强宏观经济引导。依托各类功能性服务平台,集成做好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金融、人才、土地等各项政策的宣讲,积极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加强制造业转型升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方针的宣贯。加大本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关政策、计划、实施方案的公开力度,做好促进“四新”经济发展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公开发布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的申报指南和项目评比、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绩效评价等有关信息,引导市场主体加大创新和技改投入。做好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政策的解读工作。(区发改委、区投资办、区科委、区人社局负责)

(二)推进涉企政务服务改革举措公开。滚动发布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清理情况和取消调整事项名单目录,及时展示本区简政放权改革成效。主动向社会公布区、街镇当场办结、提前服务事项目录,根据工作情况在一定范围公布落地项目目录。不断深化涉企事项网上办理能级,分批次发布企业审批全程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及其他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公布标准化表格、格式文本及样表范例,提升办事指南的标准化和易读性。(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各街镇负责)

(三)推进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信息公开。强化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清单和收费标准调整情况。进一步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建立健全收费清单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推进落实行业协会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对列入《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机关制定价格应当公开成本监审结论。跟踪做好降本减负政策实施情况的效果评估,结果指标和企业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委负责)

(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发布本区各领域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鼓励制造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加大质量违法行为公布力度,及时公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应急管理等信息。做好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政策举措和推进情况的公开工作。强化金融风险预警提示,健全风险警示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行政检查结果,接受企业和市民监督。依托上海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做好商务信用信息披露,推广商务征信、评信、用信应用。全面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披露公示力度,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及时公布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金融办、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围绕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强化公开

(一)推进教育、文化和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教育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重大举措和配套制度的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讲明讲透改革变化。加大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面谈范围、录取办法、招生结果以及中高考改革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标准化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中心)服务功能公布,做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配送计划和安排信息公开,保证基层民众更好获取文化服务资源。启动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及时公开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及具体举措,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继续推进本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逐步建立医疗机构行风案件讲评制度,强化警示教育。(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卫计委负责)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排污许可相关信息,发布本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持续推进建设项目环评中后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公开透明,动态更新河长湖长名单、监督电话。重点公开确保消除劣Ⅴ类水体三年行动及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推进情况信息,“一河一策”推进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信息公开,动态公布河道水质、防汛能力、综合管理、管理水平等核心指标数据。及时公开“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信息。多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和强制分类制度的解读宣传,增强市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认同、支持,做好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布局情况的公开公示,推动垃圾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区环保局、区建管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绿化市容局负责)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发布本区食品安全状况,定期公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公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飞行检查结果,实施食品药品严重违法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黑名单”公示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增强安全生产监管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及应急信息发布工作,客观公布调查进展、应对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区市场监管局、区卫计委、区安监局负责)

(四)推进房地产调控和管理信息公开。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公开透明,加强租赁住房代理经租行业扶持政策的宣传解读以及租赁住房房源新建和转化年度计划等指标信息公开发布。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的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公布本区土地供应及交易信息,并及时做好正面解读、舆论引导和舆情跟踪工作,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统筹做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可供应房源信息、准入标准和分配、供应结果及供后管理的信息公示。加强城市更新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解答。(区房管局、区规土局、区建管委负责)

(五)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计划、技能提升行动、人才引进等规划计划信息,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加强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等重点人群就业机会、创业扶持政策等信息推广推送。扩大社区养老机构及养老设施布局和开放信息的传播范围。及时公布社会救助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实行社会组织年检与年报并行制度,依法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基本信息。推进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阳光透明,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益金项目名称、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区人社局、区民政局负责)

(六)推进市民群众办事信息公开。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可办理程度。做好社区事务网上预约功能的推介和已实现全市通办事项的公示工作,让市民群众广泛知晓“一网通办”改革进展,用足用好有关服务功能。结合政务服务改革进程,及时公开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办事要求简化、串并联服务改革典型案例等改革信息。(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负责)

三、围绕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强化公开

(一)推进财政和审计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全区预算公开标准化、目录化管理。逐步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积极推进部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增加预算主管部门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公开数量,稳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按时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加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区财政局、区审计局负责)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有关单位要严格遵照法定公开时限,根据本市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确定的公开主体责任划分、公开内容具体标准开展信息公开与披露工作,同时督促和引导项目法人单位公开其他项目信息。(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规土局负责)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碳排放权交易、医药集中招标采购、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覆盖领域范围实行动态拓展。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做好各领域项目信息的报送归集和集中公开工作,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各环节信息。(区房管局、区规土局、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区卫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负责)

(四)推进国资监管及国企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区属国有企业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改革重组情况、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以及区管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薪酬情况。加大国有企业主业目录信息公开的力度。研究制定推进区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的意见,指导和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体制和工作方案,有序推动本企业和所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区国资委负责)

四、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提升工作标准化水平

(一)高标准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按照本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五公开”要求,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拓展公开渠道。开展各街镇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宣展,发放试点满意度调查问卷。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编写公开服务群众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试点成果。

(二)着力提升信息发布和传播集群、矩阵效应。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要根据“五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打造政务综合平台;要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加强以“上海普陀”为首的新媒体矩阵平台建设,更好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比例,提供可视化图解,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加强与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媒体沟通联系,采取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广播电视访谈等多种形式推介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信息。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历史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

(三)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研究制定行政决策预公开操作办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有序推动政府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此类会议不得少于1次。

(四)进一步优化依申请服务和管理。制定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办法,设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加强对疑难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完善后续行政争议的应对机制。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强化集中受理点人员配备和培训,提高现场服务能力,做好有关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

(五)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利用。加快适应大数据发展趋势,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政府数据开放深化拓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长效工作机制,发布可共享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清单。加大政务数据统一归集和开放力度,扩大以接口方式开放的数据资源比例,提升政务数据的可用性、易用性。强化政务大数据与网上政务大厅、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等办事平台的融合应用,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各方对政务数据资源进行深度挖掘和增值利用,探索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双向开放的融合共享机制。

五、提高思想站位,创新工作方法

(一)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各环节。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生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应列明相关信息公开的明确要求,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集中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二)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整合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立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能力建设,打造大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提高工作重视程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2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扎实推进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安排部分单位开展全员参加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高全体机关干部的公开意识。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正评估,深化评估结果应用。严格落实国家要求,强化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

(三)开展政务公开大调研。结合大调研工作,开展政务公开专题调研。重点要广泛收集、汇总各条线对专项工作的公开要求以及兄弟区县政务公开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更好落实公开要求、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方式。调研工作要注重汇民智、集民意,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的各个环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梳理总结公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和当前工作与民众期待存在的差距。要针对大调研中发现的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出台具体解决方案,暂不能解决的,要明确说明原因,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部门、各街镇在今年年底前,报送调研整体情况和工作改进方案。

各部门、各街镇要结合实际,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安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责任。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务公开绩效考核体系,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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