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芦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9-03-27 11∶03 来源: 上海普陀中共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
根据普委组〔2019〕30号文件,区国资委党委决定:
陈芦同志任中共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
中共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
根据普委组〔2019〕30号文件,区国资委党委决定:
陈芦同志任中共上海长风生态商务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