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2017年04月0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目前,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在进行《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本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区情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为能够进一步联系群众,真实地、广泛地听取民声、了解民意,现将《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草案)》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群众和各有关单位就该实施细则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2017年4月4日——4月20日

征集方式:一、网络:“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政务”版块中在线提交

二、来信: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收(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

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将对您的建议进行分析、论证,对符合《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制定目的和原则的建议和意见予以归类采纳。

热忱欢迎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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