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时间:2019-03-25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7年,区国资委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梳理现有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情况,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普陀区区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指导意见》,规范企业集团本部及下属重要控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调整监事8人次,选举产生职工监事1人次,外派兼职监事2人次。开展区管国有企业外派财务总监工作,制定《普陀区国资委外派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企业外派财务总监任职条件、派出程序、建立日常管理制度,维护出资人权益。创新管理方式,试行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运作活动以及董事、监事履职信息线上实时更新管理工作,开展相关培训。(金立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