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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本市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70号),以及《关于印发<关于区县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15]78号),进一步提高本区职工职业能力,加快培养适应本区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队伍,现就我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以下称“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制定实施办法。

  二、专项资金的适用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区各类内外资企业在职从业人员(含企业实际用工的劳务派遣人员等)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职业培训方式有哪些?

  1、具备培训能力的企业经认定,可自行组织或委托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根据企业职工培训需求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并具备相应条件自行组织或委托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2)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重点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

  3)职工培训计划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当年在建工会组织的企业,职工培训计划以及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应在企业内部公示。

  2、对有职工职业培训需求但缺乏培训能力的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托社会培训机构集中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以上两种情况的企业职工参加培训后考核或评价合格的,使用专项资金给予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

  四、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企业如何申请专项资金?

  1、符合条件的本区企业按职业技能和专业技术类、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类等不同培训需求,分类提交申请材料,在每年6月底前向受理窗口提出当年度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申请,由区人社局、教育局、总工会分类审核,并由工作协调小组联合审定;

  2、按经审核通过的计划实施培训;

  3、企业在次年提出培训申请的同时,提交《普陀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审批表》(附件3),并提交上一年度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由区人社局、教育局、总工会根据企业实际开展培训的情况,核定实际补贴金额,由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

  五、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1、《普陀区企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的相关文件;

  3、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经企业内部公示的当年度职工职业培训分类计划(附件2)。培训计划要系统完整。内容应包含各培训项目的名称、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实施机构、所具备的培训条件、培训课时、计划培训时间、考核或评价方案、经费预算及来源等。

  4、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或经企业内部公示的上年度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5、次年年初企业须提交上一年度职工职业培训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实际开展培训的项目、培训时间、培训职工名册、考核或评价结果、培训费用、培训效果、上年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等;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企业在建工会的,须提供在建工会的承诺书;

  8、受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选择集中提供职业培训服务的企业如何申请专项资金?

  1、不具备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条件的企业可向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参加由区人社局、教育局、总工会等部门依托培训实施机构集中提供的培训服务;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行业工会、街镇工会等单位汇总后提出培训申请;

  2、申请单位应按职业技能和专业技术类、岗位能力和综合素质类等项目,分类提交培训需求信息表(附件4)。区人社局、教育局、总工会按各自职责范围分类受理并汇总整合企业的培训需求,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社会培训机构入围名单中选择实施机构;

  3、培训实施机构与企业共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培训项目名称、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时间、考核或评价办法、培训经费预算等),并将参训人员等信息在企业内部公示后,按培训项目类别向区受理窗口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由区人社局、教育局、总工会按各自职责审核;

  4、按经审核通过的方案实施培训;

  5、职工参加培训后考核或评价合格的,由区受理窗口受理培训补贴经费申请,经区人社局、教育局或总工会审核通过并核定实际补贴金额,报区财政局核准后,拨付补贴资金。补贴经费每季度拨付一次。

  七、补贴金额和范围

  对申请企业的补贴金额按其实际培训费用的80%核定。若企业申请的培训项目纳入本市公布的补贴培训目录的,该项目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公布的补贴培训项目补贴标准。

  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应当用于企业实际开展的职工职业培训项目的相关成本支出。包括师资授课费、场地、耗材、能源费、教材讲义费、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考核费等培训过程中直接发生的费用,而不应当包括教学设施设备购置维护费、实训环境配套改造费、培训项目开发费、培训管理费等支出。企业获得的补贴资金中,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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