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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桃浦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5年12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加快推进普陀区桃浦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能级,近日普陀区修订出台了《普陀桃浦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面对其进行政策解读:

  1、问:制定依据?

  答:根据《上海市工业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四部门修订的<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18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此办法。

  2、问:适用范围?

  答:列入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范围内须调整企业。

  3、问:运作模式?

  答:成立普陀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对重点地区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核;组织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申报;负责与市产调办的协调,争取专项资金立项申报;监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按照规定上报。

  4、问:资金来源?

  答:普陀桃浦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由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根据申请进行分期核拨,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

  5、问:资金用途?

  答:普陀桃浦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列入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范围内须调整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转产、化解债务、停产损失相关费用的补偿,以及经普陀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其他用途,如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资金可以统筹使用。专项资金应当优先用于调整企业的职工安置。

  6、问:监督管理?

  答:资金专款专用,区审计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7、问:实施期限?

  答: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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