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普仪器有限公司离子计PXS-450、离子计PXS350、离子计SX380,电导率仪DDS-310、电导率仪DDS-12A、电导率仪DDS-11A、pH计PHS-3C、pH计PHS-2C、pH计SH260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许可证件编号:沪制01070023号)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上海大普仪器有限公司上述项目的制造计量器具行政许可。
特此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