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2021年01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以下流程予以处理。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场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信函、传真、网上申请等形式向我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

(一)审查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信息公开部门(综合科)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

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信息申请的,为提高效率,应当建议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加以调整。

(二)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回执》。

(三)答复

1、初审

综合科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核,根据申请内容转入相关业务科室。(执法业务类由法制科负责;制度文件类由综合科负责;涉及具体科室职责类的由具体科室负责)

2、拟办

相关业务科室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及时、有效地对申请作出拟办理意见。

3、会商

对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社会效应预期复杂的申请事项,拟办业务科室可以与综合科、法制科进行会商。

4、报审

综合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科室拟办意见、会商结果等实际情况,选择使用相应的依申请公开答复文本,拟定相应的答复书,经法制科审核,并报局领导审批。

5、制定

经领导审批后,综合科制定相应答复书,并校对审定,加盖单位公章。

6、送达

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综合科采用申请人自取、信函邮寄等形式将答复书送达申请人。

三、归档

申请处理完成后,综合科应将申请表、答复书、相关流转文件以及所提供的政府信息等材料整理后,根据归档要求保存。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