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路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
普宜办〔2017〕21号
宜川路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和共享制度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全面、及时掌握河长制工作任务推进情况,根据《宜川路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宜川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报送原则
及时。工作信息及时收集、定期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直呈直报。
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真实准确。
典型。重点报送河长制推进过程中好制度、好经验、好做法。
共享。河长制工作信息与有关部门共享。
第三条 工作简报
报送内容:
1、贯彻落实市、区总河长会议、市、区河长制联席会议重大决策、部署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2、河长制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在报送工作进展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推进工作过程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以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
3、河长制组织机构建设,河长制制度、机制建设等动态。
4、与河长制工作相关的舆情信息等。
报送主体:街道河长办各成员单位、河道沿线各相关居委会等与河道工作密切相关的责任主体和部门。
报送方式:相关信息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街道河长办,传真:56094624 邮箱:zhangjing4 @shpt.gov.cn 。
报送要求:每月20日前(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完成信息报送。涉密信息的报送应当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信息处理:街道河长办每月形成工作简报,由街道河长办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后,于当月报送区河长办,对重大、紧急事项,形成工作专报,报送区相关领导。
第四条 信息共享
建立街道河长制工作平台,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河长APP等各种渠道共享河长制工作信息。
实现共享的工作信息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工作文件(含通知、方案、政策等)、工作简报、河长名单、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河道投诉建议处理情况等。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街道河长制工作平台发布信息的审核和日常运行的管理。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五条 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定期统计并通报各河长办成员单位的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其结果作为河长制工作定期考核督查的重要内容。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