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宜川社区金鑫长者照护之家”的批复

普宜办〔2017〕17号

 

 

关于成立“上海宜川社区金鑫长者照护之家”的批复

 

上海宜川社区金鑫长者照护之家举办者:

你(们)提出核准“上海宜川社区金鑫长者照护之家”名称的材料已收悉,同意成立“上海宜川社区金鑫长者照护之家”社会组织;由宜川路街道办事处作为业务主管单位。

 

 

宜川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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