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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2020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2564588-2430,邮箱:caizhj@shpt.gov.cn

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我局自2004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9年底,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概述如下:

一是继续强化组织,统一领导。我局以《条例》和《规定》为指导,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局领导总负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本年度按照《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普府办〔2019〕20号)要求,(以下简称《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五公开”,即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执行。按照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要求,公开本区政府预决算、同时督促指导区级各部门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19年预算、2018年度决算以及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等情况说明。及时公开了我局制定的《上海市普陀区普陀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范围,区级部门公开预算时,同步公开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公开决算时,同步公开本部门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制定并公开《普陀区2019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上海市普陀区财政政策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普陀区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等多条办法。

三是夯实基础,加强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主动公开文件、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便民信息提供;每月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移交主动公开文件,编制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的备案及保密审查工作;加强对各科室相关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传达信息公开的新精神新要求,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财政局到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4条。

1、主动公开范围

对照《条例》、《规定》及《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我局主要公开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推进区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及其他财政信息公开。

本部门及单位预决算全面细化公开到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其中,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基本支出,全面细化公开到按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公开“三公”经费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的比较情况。依托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公开政府采购中标和成交结果等情况的同时,将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和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预决算,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公开范围。在2018年的基础上,区级继续选择部分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支出项目情况,要求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镇等部门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公开区本级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开月度、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牵头各预算单位公开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指导各预算单位公开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二是业务类信息。

主要包括行政发文、行政审批事项及财政工作动态。行政发文类信息主要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财政工作总结和部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等实施办法、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区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理资金管理类管理办法、会计类工作布置、依法行政报告等;财政工作动态由业务科室自行编写,将开展财政工作中的成果、做法、经验和获得的市级、区级荣誉等信息公布,以更好地让公众了解财政,监督财政。

2、主动公开途径

我局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更新维护“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信息,涉及栏目包括“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网上办事”、“政策解读”等。在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的同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报送纸质信息,方便公众查阅,进一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本区财政局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5件,信函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40%是涉及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类信息,60%是涉及财政资金类信息。

2、申请处理情况

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5件为15个工作日内按时办结,1件为延期办结。没有申请结转至下一年度答复。

在答复中,公开或者部分公开的共计1件,占申请总数的16.7%,主要涉及部门行政审批业务、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共计1件,占申请总数的16.7%,主要涉及政策类咨询信息。

其他情况4件,占申请总数的66.7%,主要涉及区级政府部门财政资金使用、人员工资等信息。其中,“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16.7%;“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属于行政诉讼程序中的相关材料”1件,占申请总数的16.7%;“逾期未补正的”1件,占申请总数的16.7%。

3、依申请收费情况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机关已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4

4

4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4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7

568.9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进展不多,还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是财政业务工作面向对象单一,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图文详解的基础有待夯实,生动性也需进一步加强等。

在来年的工作中,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质量;二是要继续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热点,加强对财政各项政策的解释和宣传,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实效性。三是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解读的创新,回应公众关切的同时,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地将财政信息传递给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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