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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3〕年普字第01号)实施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3〕年普字第01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将普陀区桃浦镇真建花苑真建村农民回搬房(村民安置房)地块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土地使用权。

普陀区桃浦镇真建花苑真建村农民回搬房(村民安置房)地块位于桃浦镇,真建社区活动中心以东,桃浦路以南,定边路以西,栅定路、东栅桥北路、河道以北。出让土地面积118470.2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住宅(征收安置房),按实地已建成建筑核定规划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3360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88.3平方米(均为非机动车停车库),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该地块经认定为征收安置房,根据相关要求,该地块不执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住房、中小套型比例等相关针对新建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请你局做好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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