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2〕年普字第12号)实施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22〕年普字第12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将普陀区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07A-06地块报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普陀区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07A-06地块位于石泉路街道,月牙泉路以西、南郑路以北、大场浦以东、铜川路以南。土地出让面积4004.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一般科研设计用地,规划容积率2.5,计容建筑面积10012.25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用于建设停车库及配套设备用房。地块建成后受让人全年限持有100%物业。出让年限为科研设计用地50年。请你局做好出让前期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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