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56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莫彬彬代表提出的《关于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空间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对于苏州河贯通后续建设,普陀区将进一步结合无障碍要素的要求在设计、施工、验收、养护等多个方面,并充分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建议,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标准的相关要求,加强实施和管理。

步道部分:步道铺装材料选用耐磨、防滑的产品。步道在路口、建筑物入口等处设置无障碍缘石坡道,方便轮椅通行,人行道及广场设置盲道,方便残疾人行走。

标识部分:后续将在普陀区21公里苏河岸线步道中,统一布置导览和指示标识,并将无障碍设施的标识体现在其中。

苏河驿站(含公厕)部分:驿站建筑出入口的高差处设置直线型无障碍坡道,坡度为1:10和1:16,宽度>1.2m,设上下双层扶手。如出入口仅设坡道,坡度为1:20;驿站建筑门扇安装有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门扇的下方安装有高0.35米的护门板,并安装视线观察玻璃。建筑出入口门采用平开门或小力度弹簧门,方便残疾人进出,并保证轮椅通行净宽;驿站的公共厕所内设第三卫生间,入口到室内均设有全方位的无障碍设施,如入口坡道,轮椅可回旋的通道,轮椅可进入的厕位及安全抓杆,小便器及洗手盆安全抓杆等。

目前,普陀区正在编制苏州河贯通综合管理方案,明确管理主体和职责。后续,有关管理部门将按照综合管理方案要求对苏州河沿线设施(包括无障碍设施)进行管理和养护,对于缺失的无障碍设施和引导标识等进行完善。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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