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备案区政府部分工作部门调整机构设置的函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市委编委批准区委编委《关于调整普陀区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的请示》。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区政府部分工作部门机构设置调整的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一、设立普陀区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推进办公室,为普陀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撤销普陀区地区工作办公室(普陀区农业办公室),相关职能划入普陀区民政局(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普陀区民政局(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加挂普陀区农业办公室牌子。

三、调整后,区政府工作部门30个。

以上请予备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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