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庆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王庆滨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交通委员会主任(兼)、上海市普陀区水务局局长(兼),免去其上海市普陀区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菁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燕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何骏慧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应明德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交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普陀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姚军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农业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