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19]年普字第8号)实施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19]年普字第8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编制的《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以总价人民币2340万元(合土地面积单价19500元/平方米)作为挂牌起始价出让普陀区石泉路街道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07A-05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普陀区石泉路街道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07A-05地块位于石泉路街道,南至规划南郑路,西至真如港,北至大场浦,东至规划月牙泉路。出让土地面积1200平方米,规划土地用地性质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加油站),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规划建筑容积率不大于0.5,地上可建计容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建筑面积不低于100%的商业物业。本次出让不含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金,待出让后按实际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补缴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

请你局做好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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