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普陀区本级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预算法》和《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等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各级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据此,区财政局编制了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经区政府同意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审议。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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