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普陀区人民政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下,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普陀建设,突出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强化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法治能力,为优化本区营商环境、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标准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简化行政审批

落实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共计四批36项,其中取消16项,调整20项。全面梳理区级自设审批事项、准入门槛和审批条件,完成区级自设行政审批清零,做到区级无自设审批。全面压缩一般审批的时限,审批时限平均压缩22.1%。建设工程审批平均缩减45.38%。开展申请材料“瘦身”。精简行政审批申请材料114项,清理含糊不清的兜底条款17条,累计取消证明事项47项。

2、提升政务服务

推进智慧政府“一网通办”,完成前台区级门户建设。完成“一网通办”栏目与上海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平台的对接工作,实现线上办事指南展现内容的统一。完成市区两级受理平台以及统一物流平台的对接工作。推进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本区涉及的需求清单及责任清单。以商事领域流程优化作为突破口,选取通用领域、食品流通领域、餐饮服务领域作为“综合窗口”试点,开设跨部门“综合窗口”,试点“一窗受理”。完成不动产信息查询和共享的对接工作、启用自助取证柜、开通“寄递业务”、采用“人证合一”的技术验证手段,解决“最后一公里”,提升精细化服务。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学习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本次党政机构改革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以及改革方向和任务,深入调研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履行等方面的情况,严格执行有关机构改革的纪律规定,为本区的机构改革做好各项准备。开展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撤销4家经营类事业单位。

4、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推出《优化营商环境12条》,全市首创新设企业“网上申请、网上批准、网上预约、当场办结”服务,“窗口办理跑一次”即可“当场领照”。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对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推进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和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完成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新增“专项整治”“信用核查”模块建设,实现“双告知”反馈自动推送。强化行政执法,积极开展互联网广告、投资理财、民生和安全领域计量检查、不公平格式条款等专项执法行动。

5、创新社会治理

一是开展物业纠纷调处试点工作。专题研究“物业纠纷矛盾化解机制”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梳理并形成《物业服务与小区治理相关问题清单》共5大类24项,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成立了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及各街镇物业纠纷调解中心。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编制《物业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手册》。二是进一步推进居村减负工作。开展自查,有力落实居村委协助清单制度。三是稳妥推进两镇产权制度改革。桃浦镇新杨村和长征镇真北工贸公司(原真北村转制公司)等相继召开村级经济合作社第一届成员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暨成立大会,正式挂牌成立村级经济合作社。

(二)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确定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等12项决策事项列入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凡是列入目录的事项,均按照法定程序逐一落实,包括决策草案的公布、征求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通过等,最终完善决策草案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作出后,通过区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决策结果的相关文件,对决策内容进行解读。加强决策后评估,对决策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对决策的上位依据发生变化的,或者社会公众对决策提出较多意见的,及时组织开展后评估,并将后评估结果作为决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施行特殊发文字号,具有识别性,不与行政机关内部文件相混淆。制定机关及时将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区政府或制定机关网站等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年内区政府制定的2件规范性文件和区文化局、区人社局等制定的10件规范性文件均通过了合法性审查以及备案审查。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现行有效的17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为14件,拟修订后重新发布的为1件,拟废止的为2件;现行有效的42件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为38件,宣布失效的为1件,拟修订后重新发布的为3件。

3、完善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年初完成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换届选聘工作,聘任12名法律顾问,其中法学专家3名,执业律师9名。结合本区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创设法律顾问的工作职位,有利于发挥每一名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提高法律服务的效率。二是法律顾问积极履职,不仅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中积极参与,而且在旧区改造、“五违四必”、土地收储、区政府重大协议等工作中深度参与,独立出具法律意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三是以行政应诉工作、信息公开与行政法制等为主题,组织举办“法律沙龙”活动,由法律顾问和法制干部围绕议题开展探讨和交流。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网格化片区管理站建设

以打造社区“十五分钟综合管理服务圈”为目标,在全区各街镇共划分了25个网格化片区管理站和59个责任块,缩小管理执法半径,按责任区域开展巡查发现和综合执法,将问题发现在日常、解决在日常,形成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推进“4+1”执法力量(即城管、绿化市容、房管、市场监管、公安)深度融合,形成综合执法的联勤联动力量,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类事项的及时处置率。

2、深入开展五项整治攻坚战

为认真做好迎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工作,针对城区、居住小区管理顽疾问题,开展五项整治攻坚战,即“僵尸车辆大清运”攻坚战、“黑色广告大清除”攻坚战、“六小行业大清整”攻坚战、“环境死角大清扫”攻坚战、“楼道堆物大清理”攻坚战,整治城市管理顽疾,着力改善生活环境。

3、全力推进无违居村创建工作

紧紧围绕“1+10+X”的目标,全力推进无违建居村创建工作。年内,全区10个街镇287个居村单元全部通过验收,创建率达100%;完成无证建筑数据库存量销项6393处,面积89.05万平方米,其中重点类无证建筑拆除2116处,面积80.11万平方米。开展多个专项行动,整治拆除占道亭棚或入室经营356处,加油站内违法建筑8处,“居改非”1395处,消除“三合一”2470处,消除违法违规经营户5674户。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

出台《普陀区人民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评估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完善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化监督为动力,改进各项政府工作。办复人大代表建议52件,政协提案96件,以及“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社区等其他形式产生的问题建议156件,办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组织做好代表建议现场办理会、配合做好年度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区政府实事项目等工作。及时向区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5件。

2、加强审计监督

以“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目标,深化财政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专项审计调查,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落实审计整改,促进审计公开,提升审计实效。全年开展审计项目33个,完成各类审计报告55篇。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国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按照“梳理事项—编制标准—规范流程—完善方式”四步法深入开展试点并探索创新,形成“8+2”成果材料。连续三年获得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第一名。获得中国社科学院研究的全国县级政府透明度指数第一名。以98分的高分通过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被市依法治市办评为上海市第九届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举办全市区级政府中的首个政府开放日活动,加强政府与公众的相互沟通。二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工作制度化。成立普陀区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强化领导机制。制定《普陀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三是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政务频道“五公开”栏目进行重构、完善,开发政务公开自助服务终端(二期)项目,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加入系统。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1件,受理134件,审结161件(含2017年结转27件),其中撤销、确认违法以及和解53件,做到了有错必纠,公正办案,较好地发挥了层级监督和定纷止争作用。坚持以行政复议促进执法规范,编制2017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编撰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汇编,定期通报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情况,分析各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如何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有效建议。注重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行政复议,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组织行政复议委员会开展案件审议,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的办理质量。

2、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

发布《2018年普陀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试行)》,建立由政府主导的“1+10+X”三级多元化物业纠纷调解平台,推动试点工作规范化。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深化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建立曹杨八村、24街坊东块旧改基地人民调解工作室,调处因共有产、继承等家庭内部矛盾。加强医患纠纷案件质量管理及走访宣传,规范医患纠纷诉调对接,完善保调对接手续和程序,做好个案化解。

3、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稳步提升信访基础业务水平,召开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业务检查,加强培训,促进各责任单位提高信访件受理、办理、答复等环节的规范化水平。将初次信访件全部纳入信访交办件范畴,提高初次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拓宽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加强信访矛盾的化解。

(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1、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保障

一是壮大法治建设力量。成立区法学会并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调动和激发全区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为“平安普陀”“法治普陀”建设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均认真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网上主动公开。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对于因重大过错导致行政诉讼败诉或者行政复议被纠错的单位实行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制。

2、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区政府领导带头听取《宪法》《水资源管理规定》等专题讲座,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举办“提升法治能力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对区政府各部门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开展依法行政案例讲评活动,针对历年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由各单位负责人、法律专家、行政审判人员等多角度进行分析点评。组织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由区政府领导带领各部门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

3、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一是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加大法律知识在培训内容中的比例。二是强化法制干部培训。举办培训班,开展集中培训。组织法律问题研究和讨论,提升法律实务能力。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开展行政执法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并组织行政执法知识抽查考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4、深化普法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下发“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任务推进表,明确相关单位普法责任,推进普法责任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分层分类广泛开展新修正宪法学习。以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干部、中小学生等为重点对象,依托“人手一本、每户一册、居村一讲一阵地”宪法学习工程、7号线新村路站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同心法苑”“宪法进社区”、宪法知识微信竞答、拍摄《青春“片律”在行动》微电影、宪法主题法治公益广告大赛等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宪法宣传。三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召开区“七五”普法推进会暨中期督查集中座谈会。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机构职能配置不够科学合理、履职不够到位;“放管服”改革中部分审批部门的衔接不够通畅,有的服务窗口存在“只挂号不问诊”的现象;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度不高,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不足;行政执法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19年,区政府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全力以赴落实机构改革任务。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的要求,牢牢把握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建立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做到科学合理,权责一致。聚焦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细化任务,周密部署,精准实施,有序推进,按照改革方案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二)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紧紧抓住“一网通办”这个核心,大力推进线上线下业务流程的革命性再造和政府服务效能提升。推进“一网通办”服务集成、“一窗通”集成受理和“一条龙”集成帮办。深化审批“三个减”流程再造。推动各审批部门着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建立政府效能“管理闭环”。完善“调研-整改-督查”“评价-改进-反馈”效能闭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三)继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严把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督导各行政机关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的智囊作用,切实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强化决策监督检查,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开展对决策行为和落实效果的全面监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重大决策程序而造成决策失误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成果。制定本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的工作制度,明确区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完善舆情回应的责任和机制。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政府开放日常态机制。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完善自助服务终端项目,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更加简单、直观、快捷、友好的政务公开服务,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的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加强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制度。强化个案监督,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形成监管全覆盖。梳理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做好机构改革的各项衔接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落实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委员会监督,确保正确行使权力。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以“互联网+”方式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继续加强审计管理。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促进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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