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部分存在经营行为的无证建筑标注缓拆的批复

区无违建创建办:

你单位《关于部分存在经营行为的无证建筑标注缓拆的请示》(区无违建创建办〔2018〕7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部分存在经营行为的无证建筑(共计346处,建筑类型分别为区属国资系统商业配套网点、村集体资产商业用房、非区属国资系统的商业配套用房)标注缓拆。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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