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普陀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批复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你局《关于调整确定普陀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请示》(沪公普[2018]21号)已收悉。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报请确定的《普陀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单》上所列的108家单位为我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请你局依法依规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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