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18]年普字第01号)实施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1600201800017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1-16
发文字号:
普府〔2018〕3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2月1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你局《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18]年普字第01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局编制的出让方案。其中,按评估的地价合并宗地后地价下降472万元不予退还;以人民币428万元作为上述地块的出让价款以扩大用地方式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62万元作为扩大用地后土地使用条件调整的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安国酒店项目地块位于普陀区长寿路街道长寿路以北、胶州路以西,由三块地组成:一是闲置土地外资批租地块4982平方米;二是燎原电影院存量地块2520平方米;三是街道调拨地块115平方米。为完善项目建设,该地块中115平方米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零星土地协议出让给上海安国酒店有限公司作为已受让土地的扩大用地。扩大用地后,出让土地面积调整为7617平方米,其余相关土地使用条件亦做相应调整。
请你局做好出让合同调整工作,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