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建华公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新建华公馆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普桃府〔2017〕24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新建华公馆社区居民委员会。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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