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普陀区2016年度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自查报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根据全市关于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在““十三五””节能降碳工作的新形势下,迎难而上,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有序推进各项节能降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圆满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按照《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区级政府开展2016年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及2017年节能降碳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7〕123号)的要求,普陀区政府对2016年全区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降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陀区2016年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

(一)超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2016年市节能办下达我区的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是: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2016年我区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91%,超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降幅超过““十三五””规划当年目标进度(下降3.20%)1.71个百分点。

(二)圆满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2016年市节能办下达我区的能耗总量控制目标是: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长率控制在4%之内。2016年我区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5.69万吨,同比下降0.78%,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圆满控制在““十三五””规划当年目标进度(增长不超过2%)范围内。

(三)顺利完成碳强度下降目标

2016年市节能办下达的碳强度下降目标是:单位增加值碳排放同比下降3%。2016年我区单位增加值碳排放同比下降5.1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降幅超过““十三五””规划当年目标进度(3.20%)1.92个百分点。

二、普陀区2016年节能降碳措施落实情况

2016年是普陀区““十三五””节能降碳工作的开局之年,在全区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照上海市区级政府““十三五””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体系,具体六方面工作情况如下:

(一)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1、落实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

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2016年年初,印发了《普陀区节能减排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普节减办〔2016〕1号),提出7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分解落实到各推进部门。印发了《关于下达重点用能单位 2016年节能目标的通知》(普节减办〔2016〕3号),对工业、非工业、建筑楼宇领域的重点用能单位下达节能任务目标。

二是组织实施考核评价。2016年初,区节能办根据区统计局等口径数据,对《普陀区节能减排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普节减办〔2015〕1号)、《关于下达重点用能单位 2015 年节能目标的通知》(普节减办〔2015〕3号)中下达节能降碳工作任务、节能目标任务的职能部门、重点用能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是定期公布节能降碳指标和考核结果。在年初全区节能减排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会议上,通报了上年职能部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区节能办工作会议,通报半年能耗指标进度情况;区统计局《普陀统计月报》每月定期公布规模以上工业及非工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情况。

四是对指标未完成的进行通报、要求整改。以区节能办文件形式,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通报、公示,增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意识、督促用能单位整改、便于社会共同监督。

2、节能降碳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有效运作

一是节能降碳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碳工作,充分发挥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区长亲自担任组长,区发改委、区商务委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区发改委设立节能管理科、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区节能综合协调工作。

二是节能降碳管理机构定期有效运作。年初,召开2016年区节能减排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会议,对全区年度节能降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区节能办召开多次专题工作会议,通报能源消费情况统计数据,对节能降碳工作部署、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研究、安排。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工业能耗占比持续下降

根据市统计局反馈数据,2016年普陀区工业能源消费量占本区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12.85%,较上年(17.95)下降5.1个百分点。扎实推进重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完成桃浦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第一期、第二期122家重点企业调整,有序推进第三期重点企业调整。

2、战略性新兴产业平稳发展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培育能耗低、产出高的企业。根据市统计局反馈数据,2016年普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值比重为14.88%。

3、第三产业比重持续提升

根据市统计局反馈数据,2016年普陀区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3.04%,较上年(92.15%)上升0.89个百分点。

4、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要求的相关文件,将项目节能审查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前置要求,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完成节能审查1项和节能登记34项。

(三)加强能源结构优化

1、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清洁替代

经““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清洁替代工作,并于2015年完成桃浦热力公司所有燃煤锅炉停用任务。2016年,普陀区无工业源燃煤、重油锅炉。

2、全面实现小燃煤设施取缔

经““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小燃煤设施取缔工作,2016年,普陀区为无燃煤区。

3、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合曹杨街道南梅园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协调业委会、物业公司,研究推进建成全市首例居民小区公共部位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容量50KW,完成市下达新增光伏发电建设规模任务;全年新增个人光伏项目39个、并网容量238KW。在《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中,新增对光伏发电、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的专门扶持。积极、及时做好分布式光伏年度并网规模申报、并网项目上报、个人光伏项目信息确认反馈、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信息核实等工作。

(四)重点领域节能低碳

1、稳步推进工业节能降碳

完成工业节能降碳目标。2016年全区工业能耗总量为8.44万吨标准煤,较上年下降12.37%,工业单位产值能耗下降5.29%,完成工业节能降碳目标。

2、大力推进建筑综合节能降碳和物业节能降碳

一是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16年,竣工节能住宅项目60个、建筑面积43.67万平方米,节能公建25个、建筑面积74.75万平方米,引导天安阳光广场等9个项目、1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申报一星、二星绿色建筑,完成公建改造10.17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利用4.23万平方米。

二是大力推进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筑能源审计。探索建立区分项计量运维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既有大型公建分项计量装置安装覆盖率,监测范围扩大到90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专业公司对明捷万丽酒店、普陀中心医院等5栋大型公建楼宇实施能源审计。

三是推进全装修住房、装配整体式住宅及对物业服务企业节能低碳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装配式建筑与全装修住宅工作,继续在土地出让环节对住宅项目落实装配式和全装修要求,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4个,建筑面积34.97万平方米,全装修住宅项目2个,建筑面积19.59万平方米。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召集重点楼宇物业相关人员参加能耗统计培训、区节能减排大会,就企业如何加强用能管理、落实节能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与指导,建立跟踪反馈机制。

3、加强商业、旅游饭店业和其他民用领域节能降碳

一是完成年度节能降碳目标。2016年,第三产业,包括商业、旅游饭店业和其他民用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94%,完成商业、旅游饭店业和其他民用领域节能目标。

二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针对非工业领域组织开展多场企业节能培训,扩大政策知晓面、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实施节能项目;积极推进我区合同能源专业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多家机构的能源服务企业对企业进行节能性合同能源项目;指导、协调参加“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按照《市商务委关于对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商业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沪商商贸〔2013〕95号)文件要求开展节能工作。

4、加强交通运输业节能降碳

完成新建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2016年,全区完成57个公共充电桩项目,共建成364台交、直流充电桩。发挥公共机构场地资源作用,在机关大院建设2个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点位,建成充电桩20个。

5、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一是完成年度节能目标。根据市机管局反馈数据,2016年普陀区公共机构总能耗为38947吨标准煤,较上年下降10.95%,超额完成节能目标。2016年列入统计范围的区级机关、街镇机关、卫生机构等单位,完成年初区节能办确定的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下降目标。

二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完善区级机关能耗监测系统,开展公共机构用能单位名录梳理,组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培训,实现对机关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等公共机构领域的覆盖。

6、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降碳工程

一是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节能领域。2016年全年组织实施各类重点节能减排工程16项。其中,产业技改项目10项,实现年节能量1710吨标准煤;建筑节能项目3项,实现年节能量510吨标准煤。

二是重点扶持引导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展。在《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中,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给予倾斜、加大扶持力度。2016年,通过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上海造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实施的“清洗机升级改造燃油锅炉天然气节能改造”3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扶持。

7、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一是落实对重点企业节能目标要求,以区节能办文件形式下达了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节能目标,并对上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指导,根据企业用能情况统计数据,对节能目标推进出现问题的企业进行走访座谈,督促其加强节能管理、挖掘用能潜力。三是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参与能效“领跑者申报”,普陀区中心医院于2017年获评为上海市第一批金牌能效“领跑者”。

8、生态系统碳汇增加情况

2016年,大力推进绿化建设,新建绿地25.39万平方米,种植行道树1053株,完成立体绿化3.08万平方米,完成公共绿地调整改造11.14万平方米。

(五)技术推广和试点示范

1、开展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

一是大力推动节能产品推广。支持企业实施产品应用项目,对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应用太阳能和LED照明、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应用新能源电动班车等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扶持金额共计80万元。

二是组织实施节能技术示范、组织召开节能技术活动。加强节能政策与技术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工业、商业、办公楼宇等领域多场企业节能系列培训,做好市、区两级节能相关政策宣传和新兴节能理念及措施推介。开展大型公建分项计量培训,对象覆盖接入能耗监测平台的既有建筑和即将接入的新建建筑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医疗建筑能效提升培训会,促进医院深入发挥分项计量系统作用、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在真如镇街道同心家园建立普陀节能环保低碳发展服务站,展示生态、节能、环保先进技术与理念。

2、开展示范试点情况

一是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圆满完成曹杨街道南梅园社区试点创建,严格按照创建方案落实各项软硬件建设,并探索形成“分龄低碳”管理模式、社区温室气体排放排查和首例居民区公共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经验,通过验收评审成为全市首批低碳示范社区。

二是推进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积极推进真如副中心创建申报,优化创建方案,明确了构建绿色交通脉络、打造低碳文化品牌等建设目标,排定了西站低碳示范工程、特色交通示范工程等一系列重点项目,经评审获批创建全市第二批低碳发展实践区。

三是其他相关创建工作。开展绿色创建系列活动,启动朝春中心小学、铜川学校和华师大附幼国际生态学校创建,指导凯旋华庭小区开展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指导明捷万丽酒店开展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开展区级环保绿色小区创建。

(六)基础保障

1、贯彻落实国家、市节能降碳政策,制定实施相应配套措施

制定发布《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细化资金扶持项目类型,适度调整各类项目资金扶持力度,进一步规范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程序,并完成配套公开发布的图文版政策解读,开展政策宣传培训。

2、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逐年加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根据2016年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节能减排项目支出执行1450万元,与上年(1405.47万元)相比有所增长。

3、用能单位贯彻执行相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

加强节能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区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区管理用能单位严格贯彻执行《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禁用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等现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上海造币有限公司、上海印钞有限公司贯彻执行《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

4、积极宣贯能耗限额标准、能源管理体系、合理用能指南等

积极宣贯和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合理用能指南,并督促企业对照合理用能指南,加强节能管理。组织《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等节能相关扶持政策宣讲。组织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节能产品生产企业三方召开宣传对接会。推动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试运行,并申报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5、推动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管理和计量工作

一是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相关制度。制定计划分批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2016年完成上海造币有限公司、特易购商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金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工作。组织重点用能单位,通过统一培训、企业自查、专家审查,各单位进一步认识了能源计量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掌握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国家标准要求,对照单位实际完善相关制度、更新计量器具、完善能源计量管理。

二是配合市级部门推进重点用能单位数据在线采集建设。积极推动我区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耗在线采集系统建设,对接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和华东师范大学,对其一级(关口)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联网工作。向相关单位宣传《上海市重点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普陀配套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能耗在线采集项目改造。

6、加强节能统计能力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业、非工企业能源统计工作,区、街道镇两级统计机构按时保质完成报表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并积极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二是确保能源统计力量。区统计局配备了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各街镇也安排了统计力量。加强节能业务培训,以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组织开展了全区能源统计年定报培训,培训覆盖各街道镇、工业企业、非工企业等基层单位能源统计相关工作人员。

三是加强能源消费情况分析。依托《普陀统计月报》,公布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监控的非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情况,做好节能降耗数据分析和预警工作。撰写全区节能降耗情况分析报告,分析我区能源消费状况、消费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提高预警预测分析能力。

7、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活动,以“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为主题,在普陀区同心广场开展创建“绿色节能环保”展示馆揭牌系列宣传活动,多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真如镇街道同心家园建立普陀节能环保低碳发展服务站,展示生态、节能、环保先进技术与理念。

总体来说,我区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节能工作目标与任务,对照《上海市区级政府““十三五””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我区自查结果为99分,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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