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陈芦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芦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汤旻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鲍法根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锷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处长级);

赵飞同志按期正式任上海市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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