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普陀区体育系统中、高级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小组成员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339020160002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公开属性:
成文日期:
2016-08-10
发文字号:
普体〔2016〕25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1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体育局
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
根据《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人职发〔1994〕17号)和《上海市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体人〔2010〕615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普陀区体育系统中、高级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蒋莺(普陀区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杨建新(普陀区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丽娜(普陀区体育局竞技体育科负责人);
组 员:李剑华(游泳高级教练)、
钱惠(足球高级教练)、
杨明媛(田径高级教练)、
姚彦(排球高级教练);
联络员:钱晓玲(普陀区体育局人事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