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普陀区体育系统中、高级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小组成员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

  根据《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人职发〔1994〕17号)和《上海市体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体人〔2010〕615号)有关文件精神,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普陀区体育系统中、高级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蒋莺(普陀区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杨建新(普陀区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丽娜(普陀区体育局竞技体育科负责人);

  组 员:李剑华(游泳高级教练)、

  钱惠(足球高级教练)、

  杨明媛(田径高级教练)、

  姚彦(排球高级教练);

  联络员:钱晓玲(普陀区体育局人事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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