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少体校训练专用车辆更新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普陀区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简称“普陀区少体校”)是区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我区青少年运动员业余训练工作。根据业余训练的特殊性,该校核定拥有两辆公务用车编制,用于日常接送运动员训练和比赛。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有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等六部门关于推进落实高污染汽车淘汰及限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本市计划在2014年实施严格限行措施,严格禁止高污染车辆(俗称黄标车)驶入外环路(含)以内道路,进一步减少中心城区污染物排放。根据“上海市黄标车淘汰政策宣传资料”中有关对黄标车认定的标准,普陀区少体校目前使用的两辆公务用车中的金旅XML6792C1(注册登记日期为2003年11月)大型普通客车系国家认定的黄标车,属于被淘汰和限行车辆范围。如果该车辆在限行日期前未能及时淘汰更新,将不得在本市市区行驶,这将严重影响明年我区备战和参加上海市第十五届运动会的工作。

区体育局根据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更新相关规定,拟对普陀区少体校公务用车中的金旅XML6792C1大型普通客车根据黄标车淘汰程序进行报废,并根据公务用车核定编制,更新一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绿标”大型普通客车,购车经费拟列入2014年预算,预计35万元左右。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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