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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5年04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普陀区于2013年与上海市同步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普查是为了全面掌握本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本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普查对象是在本区区域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区各街镇、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半的共同努力,本区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普查结果,普陀区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普陀区统计局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经济普查主要综合数据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6996个,比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相比,增加2557个,增长17.7%;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4190个,增加1663个,增长65.8%。

  (一)按单位性质划分

  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15863个,比2008年末增长18.2%;机关、事业法人单位437个,增长2.3%;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37个,增长20.2%;其他法人单位559个,增长16.5%(详见表1)。

  表1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基本单位数

 

  项目

  单位数(个)

  比重(%)

 
 

  单位总数

  21186

  100.0

 

  一、法人单位

  16996

  80.2

 

  企业法人

  15863

  74.9

 

  机关、事业法人

  437

  2.1

 

  社会团体法人

  137

  0.6

 

  其他法人

  559

  2.6

 

  二、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4190

  19.8

 

  第二产业

  169

  0.8

 

  第三产业

  4021

  19.0

 

  (二)按地区分布划分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数量占比位居前三位的街镇是:长寿路街道22.1%、长征镇16.5%和桃浦镇15.3%。产业活动单位中,数量占比位居前三位的街镇是:长寿路街道19.4%、长风新村街道19.4%和长征镇18.8%(详见表2)。

  表2 按街镇分组的基本单位数

 

  项目

  基本单位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总计

  21186

  100.0

  16996

  100.0

  4190

  100.0

 

  曹杨新村街道

  1637

  7.7

  1316

  7.7

  321

  7.7

 

  长风新村街道

  3243

  15.3

  2431

  14.3

  812

  19.4

 

  长寿路街道

  4572

  21.6

  3760

  22.1

  812

  19.4

 

  甘泉路街道

  1120

  5.3

  850

  5.0

  270

  6.4

 

  石泉路街道

  1463

  6.9

  1105

  6.5

  358

  8.5

 

  宜川路街道

  1117

  5.3

  901

  5.3

  216

  5.2

 

  真如镇

  1574

  7.4

  1237

  7.3

  337

  8.0

 

  长征镇

  3587

  16.9

  2800

  16.5

  787

  18.8

 

  桃浦镇

  2873

  13.6

  2596

  15.3

  277

  6.6

 

  (三)按经济类型划分

  2013年末,全区企业法人单位15863个,比2008年末增长18.2%。其中,内资企业15042个,占94.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30个,占2.1%;外商投资企业491个,占3.1%。在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249个,占1.6%;集体企业272个,占1.7%;股份制企业226个,占1.4%;私营企业12094个,占76.2%(详见表3)。

  表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数

  项目

  单位数(个)

  比重(%)

  总计

  15863

  100.0

  内资

  15042

  94.8

  国有

  249

  1.6

  集体

  272

  1.7

  股份制

  226

  1.4

  私营

  12094

  76.2

  其他内资

  2201

  13.9

  港澳台投资

  330

  2.1

  外商投资

  491

  3.1

  (四)按行业分布划分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基本单位数1852个,比2008年末减少143个,下降7.2%,占全部单位数的比重由2008年末的11.8%下降至8.7%。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基本单位减少307个,下降22.5%。

  全区第三产业基本单位数19334个,比2008年末增加4363个,增长29.1%,占全部单位数的比重由2008年末的88.2%上升至91.3%。其中,批发和零售业的单位增加2545个,增长36.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单位增加645个,增长31.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单位增加400个,增长65.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单位减少190个,下降23.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单位减少148个,下降16.0%(详见表4)。

  表4 按行业分组的基本单位数

  项目

  基本单位数(个)

  比重(%)

  总计

  21186

  100.0

  第二产业

  1852

  8.7

  制造业

  1057

  5.0

  建筑业

  795

  3.7

  第三产业

  19334

  91.3

  批发和零售业

  9533

  45.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2

  3.0

  住宿和餐饮业

  1047

  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11

  4.8

  金融业

  302

  1.4

  房地产业

  1017

  4.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26

  12.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22

  3.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7

  0.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78

  3.7

  教育

  285

  1.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49

  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5

  1.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80

  3.2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1.4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4.9万人,增长10.5%。其中,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1.7万人,减少1.3万人,下降10.0%;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9.7万人,增加6.2万人,增长18.5%。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21.3万人,占41.4%。

  (一)按单位性质划分

  从业人员中,企业从业人员46.9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91.2%,比2008年末增长11.1%;事业单位2.9万人,占5.6%;机关0.6万人,占1.2%;社会团体0.1万人,占0.2%;其他组织机构0.9万人,占1.8%(详见表5)。

  表5 按机构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项目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总计

  51.4

  100.0

  企业

  46.9

  91.2

  事业

  2.9

  5.6

  机关

  0.6

  1.2

  社会团体

  0.1

  0.2

  其他组织机构

  0.9

  1.8

  (二)按行业分布划分

  从业人员中,制造业4.3万人,占8.4%;建筑业7.4万人,占14.4%;批发和零售业16.1万人,占31.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2万人,占10.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1万人,占6.0%;房地产业3.1万人,占6.0%(详见表6)。

  表6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项目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总计

  51.4

  100.0

  第二产业

  11.7

  22.8

  制造业

  4.3

  8.4

  建筑业

  7.4

  14.4

  第三产业

  39.7

  77.2

  批发和零售业

  16.1

  31.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

  4.3

  住宿和餐饮业

  1.7

  3.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1

  6.0

  金融业

  0.1

  0.2

  房地产业

  3.1

  6.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2

  10.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

  3.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6

  1.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9

  1.8

  教育

  1.9

  3.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

  2.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4

  0.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3

  2.5

  (三)按经济类型划分

  2013年末,全区内资单位从业人员42.9万人,比2008年末增长7.3%。其中,国有单位6.2万人,下降15.1%;集体单位0.5万人,下降70.6%;股份制单位2.6万人,与2008年末持平;私营单位19.6万人,增长8.9%;其他内资单位13.8万人,增长32.7%。全区外资单位8.5万人,增长30.8%。其中,港澳台投资单位1.9万人,增长72.7%;外商投资单位6.6万人,增长22.2%(详见表7)。

  表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项目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总计

  51.4

  100.0

  内资

  42.9

  83.5

  国有

  6.2

  12.1

  集体

  0.5

  1.0

  股份制

  2.6

  5.1

  私营

  19.6

  38.4

  其他

  13.8

  26.9

  港澳台投资

  1.9

  3.7

  外商投资

  6.6

  12.8

  (四)按地区分布划分

  2013年末,全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的街镇依次是:长征镇12.7万人,占24.7%;长寿路街道10.7万人,占20.8%;长风新村街道8.4万人,占16.3%。三个街镇从业人员占全区全部从业人员总数的61.8%(详见表8)。

  表8 按街镇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项目

  从业人员(万人)

  比重(%)

  总计

  51.4

  100.0

  曹杨新村街道

  4.1

  8.0

  长风新村街道

  8.4

  16.3

  长寿路街道

  10.7

  20.8

  甘泉路街道

  2.5

  4.9

  石泉路街道

  2.0

  3.9

  宜川路街道

  1.9

  3.7

  真如镇

  2.8

  5.4

  长征镇

  12.7

  24.7

  桃浦镇

  6.3

  12.3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322.2亿元,比2008年末增加4472.8亿元,增长116.2%。其中,内资企业7067.4亿元,增长121.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21.2亿元,增长257.7%;外商投资企业933.6亿元,增长62.7%。在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657.2亿元,增长17.8%;集体企业52.0亿元,下降23.3%;股份制企业537.8亿元,增长204.9%;私营企业2306.8亿元,增长170.1%(详见表9)。

  表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资产总计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比重(%)

  总计

  8322.2

  100.0

  内资

  7067.4

  84.9

  国有

  657.2

  7.9

  集体

  52.0

  0.6

  股份制

  537.8

  6.5

  私营

  2306.8

  27.7

  其他内资

  3513.6

  42.2

  港澳台投资

  321.2

  3.9

  外商投资

  933.6

  11.2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5206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5.9%。其中,小微企业占比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6923个,占43.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330个,占14.7%;制造业963个,占6.1%。以上三个行业合计占64.4%。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20.9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4.6%。其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占比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6.0万人,占12.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4万人,占7.2%;制造业2.5万人,占5.3%。以上三个行业合计占25.3%。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3862.9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4%。其中,小微企业资产总计占比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批发和零售业1089.3亿元,占13.1%;房地产业742.4亿元,占8.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64.8亿元,占6.8%。以上三个行业合计占28.8%(详见表10)。

  表10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项目

  单位数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资产总计 (亿元)

  总计

  15206

  20.9

  3862.9

  第二产业

  1590

  4.9

  273.7

  制造业

  963

  2.5

  164.8

  建筑业

  627

  2.4

  108.9

  第三产业

  13616

  16.0

  3589.2

  批发和零售业

  6923

  6.0

  1089.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42

  1.1

  387.3

  住宿和餐饮业

  643

  1.1

  75.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85

  1.3

  72.9

  金融业

  89

  0.1

  157.2

  房地产业

  664

  1.4

  742.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30

  3.4

  564.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76

  0.7

  197.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9

  0.1

  287.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90

  0.5

  6.1

  教育

  36

  0.0

  0.6

  卫生和社会工作

  37

  0.0

  0.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52

  0.3

  6.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0

  0.0

  0.0

  五、个体经营户情况

  2013年末,全区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9827户,从业人员24337人。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513户,占86.6%,从业人员19223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19户,占7.3%,从业人员2513人;住宿和餐饮业425户,占4.3%,从业人员2139人。三个行业占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总数的98.2%(详见表11)。

  表11 按行业分组的有证个体经营户情况

  项目

  户数(户)

  从业人员(人)

  总计

  9827

  24337

  批发和零售业

  8513

  19223

  住宿和餐饮业

  425

  2139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19

  2513

  其他

  170

  462

  注释:

  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生产核算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并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经济类型的划分:

  国有单位:包括国有、国有联营、国有独资公司;

  集体单位:包括集体、集体联营企业;

  股份制单位:包括股份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单位:包括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内资单位:包括国有与集体联营、其他联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企业。

  从业人员:

  指2013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或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在岗的从业人员。

  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期末实有人员数。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企业资产总计: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小微企业:

  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四种类型。小微企业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小型

  微型

  工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人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人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人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人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人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人

  10≤X<100

  X<10

  [7]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上海市普陀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本区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2013年末,本区第二产业基本单位数1852个,比2008年末减少58个,下降3.3%,占全部单位数的比重由2008年末的11.3%下降至8.7%;从业人员14.4万人,比2008年末减少0.4万人,下降2.4%.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81个,从业人员43246人,分别比2008年末减少25.5%和30.0%。

  1、按经济类型划分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851个,占86.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7个,占3.8%,外商投资企业93个,占9.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22个,占2.2%,集体企业36个,占3.7%,私营企业632个,占64.4%,其余类型企业 161个,占16.4%。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64.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6%,外商投资企业占23.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占13.0%,集体企业占1.6%,私营企业占28.0%,其余类型企业占22.1%(详见表1)。

  表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单位数(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981

  43246

 

  内资

  851

  27997

 

  国有企业

  12

  468

 

  集体企业

  36

  685

 

  股份合作企业

  14

  351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2

  114

 

  国有独资公司

  10

  5168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39

  8705

 

  股份有限公司

  3

  388

 

  私营企业

  632

  12098

 

  其他企业

  3

  20

 

  港澳台投资

  37

  5008

 

  外商投资

  93

  10241

 

  2、按行业大类划分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979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个。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制造业占96.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3.4%。工业行业大类中,食品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1.3%、10.5%和9.4%(详见表2)。

  表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单位数(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981

  43246

 

  制造业

  979

  41769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304

 

  食品制造业

  36

  489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

  36

 

  纺织业

  15

  503

 

  纺织服装、服饰业

  65

  153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

  28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

  63

 

  家具制造业

  17

  426

 

  造纸和纸制品业

  46

  166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02

  456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8

  1167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5

  27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51

  3244

 

  医药制造业

  13

  392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0

  103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

  146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11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

  118

 

  金属制品业

  67

  2075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7

  2625

 

  专用设备制造业

  96

  3262

 

  汽车制造业

  10

  605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

  2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8

  408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5

  1829

 

  仪器仪表制造业

  67

  1781

 

  其他制造业

  8

  8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

  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1

  28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

  147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

  8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1391

 

  3、按地区分布划分

  从工业企业地区分布情况看,单位数位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桃浦镇、长征镇和真如镇,其中,桃浦镇工业企业单位数占全区的58.1%,较2008年末下降11.5%(详见表3)

  表3 按街镇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单位数(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981

  43246

 

  曹杨新村街道

  29

  1615

 

  长风新村街道

  21

  4699

 

  长寿路街道

  45

  4184

 

  甘泉路街道

  25

  438

 

  石泉路街道

  15

  171

 

  宜川路街道

  13

  1531

 

  真如镇

  52

  1286

 

  长征镇

  211

  7616

 

  桃浦镇

  570

  21706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全区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7.3亿元,比 2008年末增长29.4%。

  201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304.1亿元,比2008年增长9.9%。其中,制造业占89.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10.7%。营业收入超过十亿元的行业有11个,比2008年增加1个(详见表4)。

  表4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总计

  377.3

  304.1

 

  制造业

  339.5

  271.5

 

  农副食品加工业

  1.1

  1.3

 

  食品制造业

  20.0

  17.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0

  0.1

 

  纺织业

  1.4

  2.0

 

  纺织服装、服饰业

  3.5

  6.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1

  0.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3

  0.3

 

  家具制造业

  3.1

  1.9

 

  造纸和纸制品业

  29.2

  17.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44.5

  39.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5

  2.4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3

  0.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1.7

  26.7

 

  医药制造业

  31.9

  21.4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7

  6.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3.1

  14.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0

  5.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3

  0.5

 

  金属制品业

  26.6

  21.6

 

  通用设备制造业

  18.2

  18.2

 

  专用设备制造业

  24.0

  12.1

 

  汽车制造业

  12.2

  2.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2

  0.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40.5

  37.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6.4

  7.3

 

  仪器仪表制造业

  10.3

  7.9

 

  其他制造业

  0.5

  0.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9

  0.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7.7

  32.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6

  0.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6.1

  32.1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1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5)。

  表5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项目

  单位

  2013年

  饲料

  吨

  15801

  食品添加剂

  吨

  5050

  服装

  万件

  879

  家具

  件

  196345

  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

  吨

  5386

  纸制品

  吨

  74389

  单色印刷品

  令

  79157

  多色印刷品

  对开色令

  1757501

  自来水笔

  万支

  2078

  圆珠笔

  万支

  76

  涂料

  吨

  1372

  油墨

  吨

  11956

  颜料

  吨

  36115

  染料

  吨

  2737

  肥(香)皂

  吨

  11510

  合成洗涤剂

  吨

  1897

  牙膏(折65克标准支)

  万支

  28270

  中成药

  吨

  389

  塑料制品

  吨

  18550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3561148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平方米

  110100

  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吨

  9062

  金属切削工具

  万件

  15

  裸电线

  吨

  1675

  电焊机

  台

  3012

  起重机

  台

  150

  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

  台

  228

  金属紧固件

  吨

  1318

  冶金专用设备

  台

  850

  电工机械专用设备

  台

  118

  配电或电器控制设备

  台(套、面)

  18515

  绝缘制品

  吨

  20747

  蓄电池

  只(自然只)

  38696

  原电池及原电池组(非扣式)

  万只

  54070

  传感器

  万只

  362

  电子元件

  万只

  7115

  工业自动调节仪表与控制系统

  台(套)

  311347

  眼镜成镜

  副

  252783

  (四)资产贡献率 2013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为12.0%(详见附表6)。

  表6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

 

  项目

  总资产贡献率(%)

 
 
 
 

  总计

  12.0

 

  制造业

  13.4

 

  农副食品加工业

  7.5

 

  食品制造业

  4.2

 

  纺织业

  25.2

 

  纺织服装、服饰业

  8.9

 

  家具制造业

  6.0

 

  造纸和纸制品业

  10.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1.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2.1

 

  医药制造业

  18.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4.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4

 

  金属制品业

  21.0

 

  通用设备制造业

  14.4

 

  专用设备制造业

  -2.2

 

  汽车制造业

  11.2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1.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3

 

  仪器仪表制造业

  14.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2

 

  (五)企业科技活动

  2013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活动的企业38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7.7%;R&D经费支出3.5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为1.4%;从事企业科技活动人员2822人;全年专利申请量20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4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1.2%。

  (六)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2013年,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3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6.8%;R&D经费支出1.0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8.6%,R&D经费投入强度为3.5%;全年专利申请量2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7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60.7%。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702个,比2008年末增加108个,增长18.2%;从业人员73715人,增加5449人,增长8.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84个,占97.4%,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18个,占2.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占1.4%。(详见表7)。

  表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项目

  单位数(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702

  73715

 

  内资

  684

  72670

 

  国有企业

  5

  170

 

  集体企业

  6

  96

 

  股份合作企业

  2

  14

 

  国有联营企业

  1

  4

 

  国有独资公司

  4

  715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17

  26564

 

  股份有限公司

  15

  4596

 

  私营企业

  534

  40511

 

  港澳台投资

  8

  590

 

  外商投资

  10

  45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5.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建筑安装业占26.9%;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47.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4.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0.5%;建筑安装业占15.8%;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18.9%(详见表8)。

  表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项目

  单位数(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702

  73715

 

  房屋建筑业

  112

  40395

 

  土木工程建筑业

  70

  7746

 

  建筑安装业

  189

  11653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331

  13921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1.1亿元,是2008年末的4.8倍。

  201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589.5亿元,是2008年的2.3倍。其中,房屋建筑业占48.1%;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8.9%;建筑安装业占11.9%;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11.1%。(详见表9)。

  表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的行业分布

 

  单位:亿元

 

  项目

  资产总计

  营业收入

 
 

  总计

  1091.1

  589.5

 

  房屋建筑业

  788.5

  283.7

 

  土木工程建筑业

  177.2

  170.1

 

  建筑安装业

  60.8

  70.5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64.6

  65.2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具体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3]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4]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上海市普陀区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本区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2013年末,本区第三产业基本单位数19334个,比2008年末增加4363个,增长29.1%,占全部单位数的比重由2008年末的88.2%上升至91.3%;从业人员51.3万人,比2008年末增加10.2万人,增长24.9%。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7247个,从业人员161063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7.4%和14.6%,年均增长4.9%和 2.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5401个,零售业1846个,分别占74.5%和25.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4.9%,零售业占55.1%(详见表1)。

  表1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7247

  161063

 

  批发业

  5401

  72286

 

  农、林、牧产品批发

  32

  30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503

  736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974

  2175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18

  304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74

  3019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421

  1138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667

  21594

 

  贸易经纪与代理

  139

  1898

 

  其他批发业

  173

  1925

 

  零售业

  1846

  88777

 

  综合零售

  134

  6224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46

  178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58

  5443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76

  146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85

  1536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280

  5769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19

  7222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10

  152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38

  1796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839个,占94.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62个,占2.2%,外商投资企业246个,占3.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70个,占0.9%,集体企业75个,占1.0%,私营企业5781个,占79.8%。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6.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5%,外商投资企业占19.3%(详见表2)。

  表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7247

  161063

 

  内资

  6839

  122653

 

  国有企业

  55

  2033

 

  集体企业

  74

  482

 

  股份合作企业

  35

  305

 

  国有联营企业

  3

  31

 

  集体联营企业

  1

  16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2

  57

 

  其他联营企业

  4

  46

 

  国有独资公司

  12

  507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92

  45802

 

  股份有限公司

  51

  12566

 

  私营独资企业

  414

  2141

 

  私营合伙企业

  95

  1121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5204

  53942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68

  3420

 

  其他企业

  29

  184

 

  港澳台投资

  162

  7283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

  13

  1128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

  2

  66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145

  5616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473

 

  其他港澳台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

  246

  31127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8

  23019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

  232

 

  外资企业

  200

  7776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85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3

  15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42.6亿元,是2008年末的2.9倍。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1834.3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608.3亿元,分别是2008年的3.9倍和1.6倍(详见表3)。

  表3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总计

  2442.6

 

  批发业

  1834.3

 

  农、林、牧产品批发

  2.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42.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35.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5.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6.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969.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32.0

 

  贸易经纪与代理

  22.9

 

  其他批发业

  57.6

 

  零售业

  608.3

 

  综合零售

  389.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5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8.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4.1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5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70.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92.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1.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9.6

 

  (三)营业收入

  201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9313.8亿元,是2008年的3.0倍。其中,批发业8429.6亿元,零售业884.2亿元,分别是2008年的3.6倍和1.2倍(详见表4)。

  表4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

 

  项目

  营业收入(亿元)

 
 

  总计

  9313.8

 

  批发业

  8429.6

 

  农、林、牧产品批发

  2.9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38.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390.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52.9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8.4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966.5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439.1

 

  贸易经纪与代理

  108.9

 

  其他批发业

  72.2

 

  零售业

  884.2

 

  综合零售

  542.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8.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7.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7.3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184.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95.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9.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2.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552个,比2008年末减少224个;从业人员22232人,比2008年末减少4444人。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占79.7%,仓储业占14.7%,邮政业占5.6%(详见表5)。

  表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项目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552

  22232

 

  道路运输业

  217

  16936

 

  水上运输业

  3

  18

 

  航空运输业

  1

  30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219

  3439

 

  仓储业

  81

  1477

 

  邮政业

  31

  33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32个,占96.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4个,占2.5%,外商投资企业6个,占1.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2个,占2.2%,集体企业36个,占6.5%,私营企业354个,占64.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0.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1%,外商投资企业占6.5%(详见表6)。

  表6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项目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552

  22232

 

  内资

  532

  20108

 

  国有企业

  4

  330

 

  集体企业

  35

  570

 

  股份合作企业

  4

  104

 

  国有联营企业

  0

  0

 

  集体联营企业

  1

  13

 

  其他联营企业

  1

  35

 

  国有独资公司

  8

  3977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22

  5796

 

  股份有限公司

  1

  2288

 

  私营独资企业

  16

  136

 

  私营合伙企业

  6

  30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328

  6627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4

  195

 

  其他企业

  2

  7

 

  港澳台投资

  14

  688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

  1

  1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11

  631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56

 

  外商投资

  6

  1436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

  123

 

  外资企业

  4

  1313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1.3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95.4%,仓储业占4.6%,邮政业占0.05%。

  2013年末,全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90.3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94.7%,仓储业占4.7%,邮政业占0.6%。(详见表7)。

  表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法人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总计

  401.3

  90.3

  道路运输业

  365.7

  57.7

  水上运输业

  0.2

  0

  航空运输业

  0

  0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16.9

  27.9

  仓储业

  18.3

  4.2

  邮政业

  0.2

  0.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670个,从业人员17066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3.4%和3.5%。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198个,餐饮业472个,分别占29.6%和70.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4.7%,餐饮业占65.3%(详见表8)。

  表8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670

  17066

  住宿业

  198

  5915

  旅游饭店

  22

  2095

  一般旅馆

  155

  3305

  其他住宿业

  21

  515

  餐饮业

  472

  11151

  正餐服务

  292

  8724

  快餐服务

  58

  897

  饮料及冷饮服务

  42

  223

  其他餐饮业

  80

  1307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54个,占97.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个,占1.3%,外商投资企业7个,占1.0%。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26个,占3.9%,集体企业36个,占5.4%,股份制企业15个,占2.2%,私营企业494个,占73.7%。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5.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6%,外商投资企业占9.4%(详见表9)。

  表9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670

  17066

 

  内资

  654

  14507

 

  国有企业

  24

  634

 

  集体企业

  36

  312

 

  股份合作企业

  9

  154

 

  国有独资公司

  2

  197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3

  2298

 

  股份有限公司

  6

  285

 

  私营独资企业

  144

  1314

 

  私营合伙企业

  15

  178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323

  8543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2

  421

 

  其他企业

  10

  171

 

  港澳台投资

  9

  955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

  1

  122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

  4

  373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4

  46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

  0

 

  外商投资

  7

  160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

  476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2

  28

 

  外资企业

  4

  110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0

  0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00.3亿元,是2008年末的3.4倍。

  201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30.6亿元,比2008年增长56.9%。其中,住宿业12.3亿元,餐饮业18.4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83.6%和44.9%(详见表10)。

  表10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总计

  100.3

  30.6

 

  住宿业

  84.7

  12.3

 

  旅游饭店

  19.7

  4.9

 

  一般旅馆

  64.5

  7.0

 

  其他住宿业

  0.5

  0.5

 

  餐饮业

  15.6

  18.4

 

  正餐服务

  10.4

  15.0

 

  快餐服务

  0.5

  1.1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

  0.2

 

  其他餐饮业

  4.6

  2.1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12个,从业人员31013人(详见表11)。

  表1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912

  3101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0

  12696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26

  1996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66

  16321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854个,占93.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7个,占1.9%,外商投资企业 41个,占4.5%。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65.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5%,外商投资企业占33.4%(详见表12)。

  表1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总计

  912

  31013

 

  内资

  854

  20191

 

  国有企业

  1

  203

 

  集体企业

  1

  19

 

  股份合作企业

  1

  59

 

  其他联营企业

  1

  23

 

  国有独资公司

  2

  2151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9

  2655

 

  股份有限公司

  16

  1826

 

  私营独资企业

  23

  146

 

  私营合伙企业

  14

  139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725

  12753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8

  139

 

  其他企业

  3

  78

 

  港澳台投资

  17

  475

 

  外商投资

  41

  10347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全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4.5亿元,营业收入291.3亿元。

  在资产总计中,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占79.3%,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占1.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19.0%。

  在营业收入中,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占80.2%,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占1.9%,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17.9%(详见表13)。

  表1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总计

  464.5

  291.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68.5

  233.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7.9

  5.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8.2

  52.2

 

  五、金融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93个,从业人员1387人,分别是2008年末的2.8倍和1.6倍(详见表14)。

  表14 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总计

  93

  1387

 

  货币金融服务

  20

  184

 

  资本市场服务

  52

  464

 

  保险业

  14

  345

 

  其他金融业

  7

  394

 

  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93个,其中,国有企业1个,占1.1%,私营企业38个,占40.9%(详见表15)。

  表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总计

  93

  1387

 

  内资

  93

  1387

 

  国有独资公司

  1

  118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8

  574

 

  股份有限公司

  3

  38

 

  私营独资企业

  1

  50

 

  私营合伙企业

  3

  18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32

  507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2

  20

 

  其他企业

  23

  62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8.2亿元,是2008年末的9.3倍;营业收入5.7亿元,是2008年末的1.9倍(详见表16)。

  表16 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总计

  238.2

  5.7

 

  货币金融服务

  36.3

  2.0

 

  资本市场服务

  122.3

  1.0

 

  保险业

  1.4

  0.6

 

  其他金融业

  78.2

  2.1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63个,比2008年末增长14.1%。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80个,比2008年末下降24.1%;物业管理企业207个,比2008年末增长27.0%;中介服务业221个,比2008年末增下降1.8%;其他(指“其他房地产业和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下同)155个,是2008年末的3.5倍。

  201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30722人,比2008年末增长31.7%。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4375人,比2008年末下降22.0%;物业管理企业20087人,比2008年末增长35.1%;中介服务业1938人,比2008年末下降16.4%;其他4322人,是2008年末的8.1倍。(详见表17)。

  表17 按行业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项目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763

  30722

 

  房地产开发经营

  180

  4375

 

  物业管理

  207

  20087

 

  房地产中介服务

  221

  1938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148

  4238

 

  其他房地产业

  7

  84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659.3亿元,比2008年增长16.3%,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443.8亿元,比2008年增长5.5%;物业管理企业29.1亿元,中介服务业12.4亿元,其他174.0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62.6%、11.7%和587.8%。

  2013年,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营业收入为189.0亿元,比2008年下降64.9%。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146.1亿元,比2008年下降72.0%;物业管理企业23.9亿元,中介服务业3.7亿元,其他15.2亿元,分别比2008年增长88.2%、12.1%和1381.8%(详见表18)。

  表18 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总计

  1659.3

  189.0

 

  房地产开发经营

  1443.8

  146.1

 

  物业管理

  29.1

  23.9

 

  房地产中介服务

  12.4

  3.7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152.9

  14.0

 

  其他房地产业

  21.1

  1.2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429个,从业人员51661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9.5%和37.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312个,占95.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4个,占2.2%,外商投资企业63个,占2.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5%,外商投资企业占15.9%(详见表19)。

  表1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

  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2429

  51661

  内资

  2312

  41108

  国有企业

  24

  1759

  集体企业

  23

  443

  股份合作企业

  5

  36

  集体联营企业

  3

  226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

  8

  其他联营企业

  2

  67

  国有独资公司

  10

  390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68

  9383

  股份有限公司

  26

  415

  私营独资企业

  122

  926

  私营合伙企业

  110

  1210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659

  25600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20

  253

  其他企业

  39

  392

  港澳台投资

  54

  2308

  外商投资

  63

  8245

  (二)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8.1亿元,是2008年末的2.6倍;营业收入219.4亿元,是2008年的2.1倍(详见表20)。

  在资产总计中,租赁、商务服务分别占6.8%和93.2%。

  在营业收入中,租赁、商务服务分别占6.4%和93.6%。

  表2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总计

  828.1

  219.4

 

  机械设备租赁

  55.4

  13.6

 

  文化及日用品出租

  0.5

  0.4

 

  企业管理服务

  230

  33.5

 

  法律服务

  2

  2.9

 

  咨询与调查

  65.1

  32.9

 

  广告业

  20.5

  31.8

 

  知识产权服务

  0.6

  0.6

 

  人力资源服务

  4.7

  7.6

 

  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13.8

  40.3

 

  安全保护服务

  3.5

  3.7

 

  其他商务服务业

  431.9

  52.1

 

  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13年末,全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628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3个。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9818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676人(详见表21)。

  表2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企业

  行政事业及其他

  企业

  行政事业及其他

 
 

  总计

  605

  23

  18142

  1676

 

  研究和试验发展

  43

  2

  1593

  697

 

  专业技术服务业

  477

  18

  14629

  951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85

  3

  1920

  28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05个,从业人员18142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2.5%和48.9%。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87个,占97.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6个,占1.0%,外商投资企业12个,占2.0%。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1.7%(详见表22)。

  表2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605

  18142

 

  内资

  587

  17706

 

  国有企业

  6

  2216

 

  集体企业

  4

  124

 

  股份合作企业

  3

  33

 

  其他联营企业

  1

  115

 

  国有独资公司

  8

  431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92

  5625

 

  股份有限公司

  7

  1905

 

  私营独资企业

  32

  284

 

  私营合伙企业

  9

  89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415

  6697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5

  130

 

  其他企业

  5

  57

 

  港澳台投资

  6

  134

 

  外商投资

  12

  302

 

  (二)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3.4亿元,是2008年末的3.1倍;营业收入131.6亿元,比2008年增长30.3%(详见表23)。

  在资产总计中,研究和试验发展占4.8%,专业技术服务业占87.8%,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占7.4%。

  在营业收入中,研究和试验发展占6.6%,专业技术服务业占77.4%,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占16.0%。

  表2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总计

  363.4

  131.6

 

  研究和试验发展

  17.4

  8.6

 

  专业技术服务业

  319.2

  101.9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6.8

  21.1

 

  (三)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和支出(或费用)

  2013年末,全区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资产22991.0万元,支出(或费用)12039.5万元(详见表24)。

  表2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政事业和非企业

  法人单位资产和支出(或费用)

 

  项目

  年末资产(万元)

  支出(或费用)(万元)

 
 
 

  总计

  22991.0

  12039.5

 

  研究和试验发展

  14266.3

  7281.8

 

  专业技术服务业

  8723.7

  4757.7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

  0

 

  九、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单位及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79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9个。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从业人员6480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5982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98人(详见表25)。

  表2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企业

  行政事业及其他

  企业

  行政事业及其他

 
 

  总计

  60

  19

  5982

  498

 

  水利管理业

  3

  1

  311

  26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1

  1

  224

  35

 

  公共设施管理业

  46

  17

  5447

  437

 

  (二)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1.8亿元,营业收入35.7亿元(详见表26)。

  表2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总计

  331.8

  35.7

 

  水利管理业

  2.1

  1.6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2.1

  1.2

 

  公共设施管理业

  327.6

  32.8

 

  (三)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和支出(或费用)

  2013年末,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资产19503.6万元,支出(或费用)18710.4万元(详见表27)。

  表2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和支出(或费用)

 

  项目

  年末资产(万元)

  支出(或费用)(万元)

 
 
 

  总计

  19503.6

  18710.4

 

  水利管理业

  1050.2

  38.5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9826.5

  14474.2

 

  公共设施管理业

  8626.8

  4197.7

 

  十、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013年末,全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627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5个。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从业人员9003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8762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41人(详见表28)。

  表2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企业

  行政事业及其他

  企业

  行政事业及其他

 
 

  总计

  602

  25

  8762

  241

 

  居民服务业

  374

  22

  2992

  22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79

  1

  2183

  9

 

  其他服务业

  49

  1

  3587

  9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02个,比2008年末下降17.9%;从业人员8762人,比2008年末增长11.3%。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97个,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个,占0.3%,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0.5%。(详见表29)。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4.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15.1%。

  表2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项目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总计

  602

  8762

 

  内资

  597

  7412

 

  国有企业

  1

  4

 

  集体企业

  10

  141

 

  股份合作企业

  6

  75

 

  集体联营企业

  0

  0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

  1

 

  其他联营企业

  1

  1

 

  国有独资公司

  3

  87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5

  2806

 

  股份有限公司

  3

  112

 

  私营独资企业

  227

  1222

 

  私营合伙企业

  8

  46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260

  2842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6

  43

 

  其他企业

  6

  32

 

  港澳台投资

  2

  27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

  0

  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

  27

 

  外商投资

  3

  1323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2

  1059

 

  外资企业

  1

  264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亿元,营业收入13.3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5%、33.0%(详见表30)。

  表3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总计

  10.9

  13.3

 

  居民服务业

  3.7

  3.1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6

  6.7

 

  其他服务业

  2.7

  3.5

 

  (三)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和支出(或费用)

  2013年末,全区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资产106.9万元,支出(或费用)88.3万元(详见表31)。

  表3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和支出(或费用)

 

  项目

  年末资产 (万元)

  支出(或费用) (万元)

 
 
 

  总计

  106.9

  88.3

 

  居民服务业

  59.5

  61.3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2

  2.6

 

  其他服务业

  45.2

  24.5

 

  十一、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教育法人单位272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35个。教育从业人员18643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76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7967人(详见表32)。

  (二)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5亿元,营业收入0.9亿元

  (三)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和支出(或费用)

  2013年末,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中,教育资产13.7亿元,支出(或费用)5.3亿元

  十二、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39个,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4个。卫生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11324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286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038人。

  (二)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亿元,营业收入3.2亿元。

  (三)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和支出(或费用)

  2013年末,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中,卫生和社会工作资产4.5亿元,支出(或费用)4.1亿元。

  十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314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8个。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3884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3110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74人。

  (二)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

  201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7亿元,营业收入8.1亿元。

  (三)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和支出(或费用)

  2013年末,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资产0.4亿元,支出(或费用)0.2亿元。

  十四、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79个。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13080人。

  (二)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和支出(或费用)

  2013年末,行政事业和非企业法人单位中,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资产34.6亿元,支出(或费用)18.8亿元。

  注释:

  [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包括、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所有数据不包含铁路运输业。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