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18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第1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普陀区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依法强化审计监督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关于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事项。截至2018年10月,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建议61条,通过收缴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金额共计4113.05万元,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已有4个单位制定或修订制度10项。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一、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细化预算编制、联合相关部门推动与资金相关的政策落实等举措,提高预算执行率。如2017年偿债专项资金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执行率较低,区财政局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进一步提高有关资金2018年预算执行率,截至2018年10月,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中偿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较去年同期预算执行率提高了19.75个百分点,待年末培训补贴工作完毕后统筹使用。

2、对预算资金宕存事业单位专户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17年区财政下拨区土发中心土地储备金9269.47万元、区征收中心征收补偿金65430.40万元,截至2018年10月,区土发中心已使用2957.53万元,区征收中心积极筹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征收相关工作,并配合项目进度完成资金拨付。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等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决算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推动部门决算编制和信息公开,全面实施支出绩效评价,不断提高部门预决算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认真推进整改,逐步完善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规范决算编报,进一步提高单位管理水平。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收入管理方面

一是对个别账户未纳入财政管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将账户纳入报表管理,确保预算及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如区民政局两个账户未纳入部门财务报表,账户结余资金合计725.30万元,截至2018年10月,社团管理局账户上缴财政结余资金235.89万元,义务兵及家属优待金账户已使用371.80万元,年末两个账户余额将合并至区民政局部门财务报表反映。

二是对租金未及时上缴区财政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房屋租金、利息收入等上缴区财政。如长风街道2014年至2016年开业园区房屋租金86.19万元未上缴,审计期间长风街道已将该房租收入扣税后85.71万元上缴区财政。

2、预算支出管理方面

一是对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如区社区办针对个别项目超预算的问题,表示今后将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

二是对支出审批控制不严谨的问题,相关单位强化支出审核控制,规范经费报销。如区商务委针对2016年发放平抑菜价补贴,结算时未按规定将追溯系统打印销售凭证作依据的问题,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平抑菜价不再发放经常性补贴;如遇菜价异常变动使用区政府应急专项资金,将按规定严格审核拨付。

三是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区信访办等6个部门采取多项整改措施,通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制度培训等,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

3、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对资产未入账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责任和要求,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如长风街道已将441平方米房屋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价值入账。

二是对房屋资产租赁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范租赁协议签订和租金收缴。如区科协针对签订科技馆大楼出租协议不够规范的问题,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签订了补充协议,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管理。又如,区体育局针对未能及时收取房屋使用费和委托经营收入共计350万元的问题,审计期间已收回房屋使用费250万元,2018年12月初已收回扣税后的委托经营收入60.67万元。

(二)部门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决算编报不够准确、不够完整等问题,相关单位均加强和完善了预算管理工作,同时结合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如区文化局及下属单位已对以前年度往来款1204.67万元进行了清理,上缴区财政22.08万元、安排支出40万元、调账4.89万元,其余的将根据资金性质处理;区老干部局针对上级拨款31.65万元,未纳入本单位收支范围核算(在往来款中核算)的问题,已于2018年9月将上级拨款结存资金从往来款调整至收入科目;区工商联项目经费8.10万元在基本经费中列支的问题,承诺加强预算和财务核算管理,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加强施工程序方面的规范管理,确保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具备开工条件后施工。

2、对个别项目部分招标流于形式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杜绝先行确定中标单位的情况。

3、对部分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截至2018年10月,4个项目已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相关部门工程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个别项目招投标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程项目的管理、实施、监督机制。如区民政局针对个别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不够规范的问题,制定了《普陀区民政局关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实施。

2、部分项目工程结算不够严密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不符合规定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如石泉路街道针对部分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高于合同金额的30%的问题,修订了《石泉路街道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从严落实工程项目资金的支付比例,严格按照不超过合同价30%的比例支付工程预付款。

二是对个别项目未完工已出具审价报告的问题,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工程结算审计。如万里街道针对居委会装修工程,项目未完工已出具审价报告的问题,修订了《万里街道关于建设、服务、货物项目管理办法》《万里街道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再进行工程审价的要求。

3、对部分项目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区人社局等3个部门加强对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7个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了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四、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区2014年至2016年道路日常养护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1、对养护预算经费申报数据不够准确的问题,区市政管理中心已根据道路建设资料,对基础数据进行完善,逐步提高养护预算经费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2、对日常养护项目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区市政管理中心修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日常养护管理与考核实施办法》,强化对零星修补项目的管理,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日常养护项目提供财务监理服务,提升养护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3、对日常养护项目竣工结算不够严谨的问题,区建管委进一步加强对审价单位的管理,自2018年起重新选定审价单位,并要求财务监理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定期核对月度养护工作量,不断提高养护工程量的准确性。

除以上整改内容外,区政府认真研究并采纳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第14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力度,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督查制度与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要求区审计局加强对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加强整改、完善制度,不断规范单位内部管理,促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普陀区审计局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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