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5年8月13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普陀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

  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整改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以审计整改为契机,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整改的效果。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整改的要求,建立审计查出问题的台账,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促进提升审计整改效果。相关部门及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整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审计整改计划、方案,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2015年10月,落实审计意见建议65条,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8项。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不够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大了存量资金收回力度,着力收回存量资金。截至2015年9月,原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收回32903万元,建设项目滚存资金专户收回18814万元,已用于轨道交通建设等项目。

  二、长征镇、桃浦镇财政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问题,长征镇自2015年9月起,对镇政府、镇社区文化中心等单位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其他单位在机构改革完毕后,从2016年始全面实施镇财政集中支付;桃浦镇制定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自2015年9月起,开始启用国库单一账户系统。

  2.关于部分工程造价审计未纳入统一管理的问题,长征镇将按照2014年制订的《长征镇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对涉及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纳入内部审计监督的范围;桃浦镇计划在建设工程竣工后,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选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3.长征镇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将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和民生等方面做好项目储备,促进预算执行率逐年提高。

  4.桃浦镇对部分项目政府采购不够规范的问题,将按照集中采购目录的要求,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不断强化政府采购的管理。

  对两镇承诺整改的内容,我局将在今后的审计中加以跟踪。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及单位都非常重视,认真研究和部署审计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审计整改的落实。截至2015年10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涉及金额共计13928万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共计9968万元,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1.57%;其余的问题,主要是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执行、采购资金已支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承诺整改,我局将在以后的审计中加以跟踪。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预算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项目超预算支出的问题,有关单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超预算的情况。如石泉路街道将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予以深化,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确需调整的项目预算,及时办理手续,防止超预算现象的发生。

  2.关于项目预算资金调剂使用未办调整手续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将采取调整项目预算的办法,积极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如区民政局将加强与区财政局的联系,对需要调整的项目预算,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批手续并严格执行预算。

  3.关于部分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相关单位将落实结余资金管理的要求,加大管理力度。如长风新村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已消化结余资金68万元,其他结余资金已全部上缴街道,纳入综合预算管理。

  (二)政府采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将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如区文化局修订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用于指导本部和所属单位办理政府采购业务,促进政府采购制度落到实处;区人社局加强了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熟悉了政府采购的标准和程序,对达到采购标准的项目,今后将及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区民防办将根据《上海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相关项目的政府采购手续,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资产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均已进行了整改。如区民政局通过查阅枣阳路515号(产证为枣阳路475号)房屋资产的原始资料及相关凭证,掌握该房屋资产的相关情况,经会议研究决定并于2015年8月完成了该房屋资产的登记入账,仍由区福利院使用;区人社局对所属原区外管中心购置的44万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点,2015年10月完成了相关资产的登记入账,资产管理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

  2.关于部分资产租赁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着力加强租赁管理,加大了租金收缴的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石泉路街道对相关房屋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将办事处、居委会的所有存量房委托上海泉德工贸公司进行管理,明确了房屋出租和租金收缴等工作。区规土局所属规划和土地设计所通过向承租方发催缴函,加大了对梅岭北路出租房屋租金的催缴力度,于2015年6月、7月共收到租金18万元。

  (四)内部管理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法规制度的要求,加强对内部的管理。如区民防办已对相关建设项目新增的内容签订了补充协议,今后将对变更、中止、解除的合同进行审查,强化合同条款的执行力度,加强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区档案局对2013年、2014年的档案全文数字化扫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梳理,强化合同条款的执行力度,在2015年签订的档案全文数字化扫描合同中,明确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合同条款将得到更好的落实。

  2.关于对所属单位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相关部门均表示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管理,督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着力在资产管理、房屋租金收缴、执行政府采购、消化项目结余资金、履行合同条款、账务处理等方面取得成效,促进提高所属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部分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表示以后将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通过修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招投标流程、完善项目台账信息、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加强合同管理等,不断促进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

  五、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教育局建设项目管理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工作不够完善、“三年校安工程”未及时办理投资变更手续、总承包单位的分包活动缺乏制约的问题,区教育局已对2014年的大修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对“三年校安工程”申请了概算调整,对总承包单位的分包活动也将在今后的工程监理合同中进行明确,促进分包活动规范有序。

  (二)区公共建筑节能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级分平台建设有待完善、建筑节能项目扶持范围和力度有待加大、部分专项资金审核和拨付程序和建筑节能考核指标上报口径不够规范的问题,区发改委认真落实平台升级工作,2015年11月组织验收并获通过,平台性能得到提升;启动了《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现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重点项目的节能量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扶持的建议,为项目扶持资金的核算调整提供了依据;在2015年考核节能减排工作时,将根据区级能耗监测平台的数据进行考核,努力推升节能减排工作的效果。

  (三)区河道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存在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河道管理所加强了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手续,做到专款专用;制定了《普陀区河道管理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工程项目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等内容,将有效改进建设项目的管理状况;制定了《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目录》,明确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及档案移交等内容,提升档案的质量;加强了对辖区泵站泵房等资产的盘点工作,进一步理清泵站产权归属、面积等情况,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

  (四)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旧改资金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旧改办已要求各旧改基地定期上报资金收支情况表,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旧改基地收尾情况进行核查,旧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状况将得到改善。

  2.部分保障性住房未及时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工程建设的招标和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相关单位在审计期间已落实专人负责办理房产登记的相关工作,以后还将加强对工程的招标和合同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工作,不断改进建设工程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