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20年3月至2020年5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残联所属上海市普陀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以下简称区劳服所)。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残联为区一级预算单位。

区财政局年初批复区残联(含区劳服所)2019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17771.47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总额17346.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残联201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残联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购买服务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够规范

经审计,区劳服所签订11份购买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或合同生效(签订)7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15日内支付全部合同费用。

(二)部分购买服务实施不够规范

本次审计发现,区劳服所部分购买服务合同存在未审批先实施或未签订先实施的现象。

(三)部分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不够规范

审计抽查发现,区劳服所2份工程合同约定的质保金比例、预付款比例均超规定。

(四)部分图书未作固定资产入账

经审计抽查,批量采购的图书未计入固定资产。本次审计期间,区劳服所已将上述资产补入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对部分购买服务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劳服所合理约定合同付款条件,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防范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二)对部分购买服务实施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劳服所加强对合同审批和签订环节的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前规范签订书面合同,确保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对部分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不够规范的问题,建议区劳服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工程项目预留质保金及预付款比例。

(四)对部分图书未作固定资产入账的问题,建议区劳服所完善资产管理,及时将增加的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残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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