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改委)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发改委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由区发改委本部和1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年初批复区发改委2019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1951.94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总额为1792.2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发改委201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发改委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了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收支反映不完整。经审计,区发改委2019年收到市级单位各类收入14.17万元,当年支出17.47万元,在“其他应付款”账上核算,未纳入本单位收支范围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建议区发改委加强收入、支出的管理,规范收支核算,完整反映单位总体收支情况。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发改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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