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20年3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区生态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生态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由区生态局本部和2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年初批复区生态局2019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3581.17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支出预算总额4506.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生态局201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生态局注重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但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往来款项长期宕存。区生态局在应付账款中长期宕存1994年至1997年期间收取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等事项保证金,涉及金额合计383.35万元。

(二)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区生态局及下属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个别车辆、移动执法设备等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的情况,涉及金额合计23.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一)对个别往来款项长期宕存的问题,建议区生态局加强对暂存款的管理,及时清理沉淀资金。

(二)对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区生态局对漏记资产予以及时补记入账。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生态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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