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索引号:
SY31010720200265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12-08 10:20:08
发文字号:
普委发〔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0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20年3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区生态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生态局为区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由区生态局本部和2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区财政局年初批复区生态局2019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3581.17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4506.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生态局201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区生态局注重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但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往来款项长期宕存。区生态局在应付账款中长期宕存1994年至1997年期间收取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等事项保证金,涉及金额合计383.35万元。
(二)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区生态局及下属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个别车辆、移动执法设备等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的情况,涉及金额合计23.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一)对个别往来款项长期宕存的问题,建议区生态局加强对暂存款的管理,及时清理沉淀资金。
(二)对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区生态局对漏记资产予以及时补记入账。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生态局向社会公告。